變味的激勵政策?

股權激勵漂洋過海來到中國後,逐漸演變成高管利益輸送的新通道。眼下,中石油旗下崑崙能源的股權激勵模式就引發外界不小的爭議。儘管身處壟斷行業,但這家香港上市的公司截至2011年上半年,授出及尚未行使的期權股份數為1.576億股,佔公司發行股本的3.18%.而一批2007年1月8日授出的8000萬份管理層激勵期權,於2012年1月7日到期,該批期權的行使價為4.186港元。一直宣稱未來將獲得母公司注資、成為其整合天然氣相關中下游資產平臺的崑崙能源,一旦快到行權期“果真”注資,公司業績和股權激勵兌現將實現“完美匹配”。即便以去年12月12日10.06港元收市價測算,公司主席李華林、執行董事張博聞、執行董事兼高階副總裁成城也將分別獲益1.47億港元、1.17億港元和5874萬港元。

崑崙能源不是孤例。截至2010年底,滬深股市240家上市公司公佈了股權激勵方案。這些公司由於存在一定幅度的盈餘管理行為,人為地調整報表平滑利潤,業績上普遍有所改善。事實上,股權激勵與上市公司盈餘管理程度密切相關:激勵數量多盈餘管理幅度大;行權限制期短盈餘管理衝動更強烈;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盈餘管理的程度超過非國有上市公司,當然激勵的效果更弱;市場化程度高的地區上市公司盈餘管理程度比其他地區更低一些。股權激勵的作用由此扭曲異化,尤其對國有控股上市公司來說,在公司治理和監管仍不健全的情況下,制度套利成為高管自利的“理性選擇”。那麼,該如何斬斷解股權激勵的盈餘管理之“手”?

方法/步驟

業績操控“絕技”層出

股權激勵在激勵高管層提升業績方面的確作用不小,在實施股權激勵的上市公司中,高管層為達到行權條件,表現出驚人的一致,紛紛採用各種盈餘管理的方式來“揠苗助長”企業績效。

減值準備調節盈餘。資產減值準則給予了企業很大的選擇性,企業可以根據資產的實際狀況確定計提標準,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改變。但計提的靈活性和隨意性也給了上市公司調節利潤的機會。實施股權激勵的公司有動機操縱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往往會在實施前一年大額計提資產減值損失,在以後年度進行轉回(僅限流動性資產減值)或是少計提,以達到平滑利潤,達到股權激勵所設定的業績標準。新湖中寶2008年實施股權激勵計劃,公司2007年的資產減值率為13.5%,較之2006年的—67%增長了80個百分點,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當年的資產減值率為5.8%,2009年的資產減值率為0.27%.通過平滑資產減值額實現了業績的增長,滿足了行權條件。

重組變臉。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股份轉讓、資產置換、對外轉讓資產、對外收購兼併等手段調整公司的經營業績。企業可能在實施股權激勵之前進行大量的資產購置或更新,以期在日後儘量做到少支出、多利潤。上市公司抑或在股權激勵計劃實施之後,通過資產的轉讓或處置,剝離不良資產,進行相關資產置換等取得關聯方優質資產,避免經營不良資產產生的損失或虧損。

會計政策選擇。由於存在資訊不對稱,以及企業往往進行選擇性資訊披露,致使外部利益相關者很難知道企業適用哪種會計政策或估計是正確的,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根據自身利益來選擇會計政策,做出“合理”估計。一般通過變更折舊方法和折舊年限、變更存貨計價方法、變更壞賬準備計提方法和變更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等手段來進行盈餘管理。如伊利股份在2006年實施股權激勵,2007年就報告業績虧損,究其原因則是大額攤銷股權激勵費用。根據現行企業會計準則,股權激勵費用應儘早攤銷,然而,伊利股份股權激勵計劃所設定的行權期長達八年,為何要在兩個年度內就攤銷所有的股權激勵費用,造成2007年業績虧損?事實上,這一行為就是企業高管實行會計政策選擇來進行盈餘管理,提前攤銷,侵佔企業盈餘。

人為削減費用。當前上市公司的股權激勵大部分是設定業績指標進行考核,當公司經營業績達到行權標準後方可行權。這樣的激勵方案刺激了被授予方努力“提升”業績,以求獲受股權。費用作為企業經營業績的扣減項,它的降低將會有助於業績提升目標的實現,使得人為削減費用迎合行權標準成了可選盈餘管理策略。中興通訊自2006年實施股權激勵後,連續數年收入大幅增長,增長率接近160%,然而,公司費用佔收入比例卻在不斷地下降,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從2007年起較2006年逐步降低,到2009年分別降低了1%之多。這一反常的現象不得不讓人懷疑其通過費用進行了盈餘管理。

警惕激勵扭曲異化

作為市場“金手銬”的股權激勵在國內上市公司的實踐真可謂讓人眼前一亮,原來這一機制早已失去了它應有的功能,轉化為高管利益輸送的工具。高管通過股權激勵來輸送利益之所以能成功,其實是因為他們在制定股權激勵方案時就早已下好了套,在後續的年度內只需要按部就班地實施,就可以確保功德圓滿。所以我們要想矯正股權激勵實效問題,就必須從源頭著手,切斷根源。

股權激勵要想真正發揮激勵作用,首先,必須做好激勵方案的設計工作。當前的股權激勵方案多采用業績標準來設定行權條件,這一標準本身無可非議,但是很多公司在具體指標設計上存在嚴重的缺陷,比如指標單一,或是業績標準設定過低等。一個方案能否發揮預期的作用,最基本保證即是方案本身的設計科學合理。因此,當前企業的股權激勵方案還有待進一步完善。

要繼續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和產權制度改革,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培育成熟有效的資本市場,健全資本市場交易和監督機制,特別是強化註冊會計師的外部審計職能,加大外部審計監督力度,以更好地約束上市公司盈餘管理行為。

注意事項

盈餘管理不具有可持續性。短期內進行盈餘管理能夠幫助達到行權標準,長期運用則有相當大的難度,尤其對實施操控性盈餘管理而言。股權激勵作為一種長期激勵機制,就其性質而言,企業不適合進行盈餘管理來迎合行權標準。那麼,像伊利股份的股權激勵方案,為何行權期設為八年也引起高管進行盈餘管理呢?那是因為按照這一激勵方案,獲授人在首次行權後,剩餘的75%股票期權可以選擇在有效期內任何時間行權,行權時間彈性很大。從中可以看出,長期激勵機制正演化為短期激勵的行為,這應引起人們的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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