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證丟了補辦程式,離婚證丟了補辦材料需要哪?

夫妻離婚到民政局辦理離婚登記手續,雙方在法律上沒有任何關係。當一方再婚或雙方覺得生活不能沒有彼此想複合時,離婚證丟了怎麼辦,離婚證丟了補辦程式及離婚證丟了補辦材料需要哪些.請看如下解釋。

一、離婚證丟失後,補辦時的審查程式:

(一)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規範、有效;

(二)詢問相關情況;

(三)查證離婚登記記錄是否屬實。

(四)離婚證丟失後,補辦時的補發程式:

(五)經查證確認屬實、符合補發條件的,予以補發;

(六) 不符合補發條件的,不予補發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二、離婚證補辦材料有哪些?

離婚證補辦材料有哪些?具體如下:

(一)本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和目前的婚姻狀況保持一致);

(二)查檔證明。檔案遺失的由保管部門出具檔案遺失證明,檔案遺失的還要有單位或村居委會出具的離婚證明,或者兩個近親屬出具的證明,或者公證機構出具的離婚公證書;

(三)兩張半身免冠證件照片。補領離婚證的本人應到原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或現在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補領手續。

綜上所述是對離婚證丟了怎麼辦,離婚證丟了還需要補辦嗎進行的簡單介紹。夫妻離婚後婚姻機關發給相應的離婚證。離婚證丟失對今後的再婚或復婚以及其他問題都會帶來麻煩,如想詳細的諮詢一些離婚證丟失的帶來的麻煩建議諮詢婚姻家庭律師,來幫助解答。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