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吵架需要遵守的三大紀律?

夫妻吵架,都說床頭吵完床尾和的,小吵有時候就是個解決討論問題的辦法,大吵真吵亂吵的,還真會傷感情動根本造成難以挽回的影響和損失。所以,夫妻吵架也得注意點技巧,我覺得還是預先定上點紀律的好,就象三大紀律八項注意似的,雙方共同去遵守,省得做出一些過頭的事,事後後悔還難以彌補。

紀律一

要堅持君子動口不動手。吵架也叫吵嘴,就是一場語言的較量,相當於小型的辯論會。這樣的辯論沒有預設的主題,沒有裁定的判官,只有正反雙方辯手,不管是大道理小道理,只要一方把一方說服了,就主動叫停,這事變算過去了這段。切記不要一激動就拿手去說事,砸點瓶瓶罐罐的蠢事,家裡的東西都不是大風亂來的,也不見得都是日貨,砸壞了還得去花錢買,沒有保險公司去替你買單。更不能動手去打人,這就有點家庭暴力的味道,更是無能的表現。吵不過吵不過也不能動手,不行就看點演講與口才什麼的,平時沒事找個沒人的地方多練練。要不就舉白旗認輸,更加的相安無事。

紀律二

要堅持對事不對人。夫妻吵架一般都是激情“犯罪”,肯定是因事而起,那麼雙方辯手就應就事論事,以理服人。千萬不能搞主題昇華,在道德上找茬,在人品上栽贓,弄得雙方下不了臺,更不能為了增加論據的力量,把陳穀子爛芝麻的陳年舊事都翻出來殺傷對方,這種翻舊賬的做法,會把吵架搞到不可控的地步,很不利於問題的解決和雙方情緒的復員。

紀律三

要堅持不引進外部力量。現在國際爭端都講究雙邊談判來解決,家庭矛盾也是越少力量參加越好解決。夫妻吵架雙方既是辯手,也是裁判。在辯的過程中也不要無端把話題引向雙方家庭,這種延伸很容易擴大辯論的範圍,分散辯論的主題,更加辯不出個所以然來。辯論會就是雙方的事,也不能搞成審判會,引進法官,找來證人,再僱點律師,這就失去了講和的條件,很容易審出一種結果,難以再有迴旋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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