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須知的小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

小區的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是保安工作的一部分,要做好這份工作,保安必須知道小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放管理規定:1、機動車輛在小區(大廈)內禁止鳴號。2、遵守交通管理規定,愛護小區(大廈)的道路,公用設施,不亂停放車輛。3、停放好車輛後,必須鎖好車門,調好防盜系統至警備狀態,車內貴重物品須隨身帶走。4、車輛不準在小區(大廈)內長期停放,臨時停放按《車輛保管統一收費標準》繳費。5、不準在小區(大廈)任何場所試車、修車、練車。6、小區(大廈)內車輛行駛停放服從管理人員指揮,注意前後左右車輛安全,在指定位置停放。7、除執行任務的車輛(消防車、警車、救護車)外,其他車輛一律按本規定執行。8、不準輾壓綠化草地,損壞路牌和各類標識,不準損壞路面及公用設施。9、機動車輛在本區行駛,時速不得超過15kmh,嚴禁超車。10、不準在人行道、車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車輛,機動車輛只能在停車場、庫或道路上劃線停車位內停放,非機動車必須停放在自行車棚或保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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