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誌設計形式法則?

線的長短、強弱的週期性變化產生節奏.節奏不僅能帶來強烈的視覺動感效果,而且還能使圖形更具有運動感和條理性。

1.漸變

漸變圖形具有明顯的有序的規律,在視覺上有種導向性。它或是基本形的依次遞減或遞增;或是從一個基本形緩慢過渡到另一個基本形。前者是重複的變化(重複是最單純的節奏),後者是邏輯的變化。由於這種造型上的漸變,所以在視覺上便產生出高低錯落的節奏。漸變的方法有:外形漸變、方向漸變、大小漸變、明暗漸變、色彩漸變等。

2.排列

重複的基本形排列與具有同形感的微差形排列,能產生有規律性的視覺變化,這種排列的規律性便產生節奏。排列的基本方法有:重複排列、間隔排列、交替排列:在排列中還存在一些變化因素,如:大小的變化、位置的變化、方向的變化、疏密的變化、數量的變化等,而這些變化又使得節奏變化多樣,韻律感增強,視覺效果趨於豐富。在以排列求節奏時,要求被排列的物件具有一定數量.而這種量的關係是以排列求節奏為前提保證的.量未達到一定數額,則很難產生強烈的節奏。

3.動感

由於人的視網膜要求獲得生理平衡,因而人的視覺對具有動感變化的形象比靜態形象敏感。動感形象是由動勢產生的,而具有動勢的形象往往帶有明顯的連續性和運動感.能很好地表現節奏。特別是動態特徵與靜態部分對比時,動感處理的集中,使節奏更加明顯,視覺效果更為強烈。標誌是靜止的平面設計,其動勢的產生大致有以下三種;

①靠線與形的漸變、重複、重疊、交錯、區域性虛化等方式來刺激視覺,產生動幻形象。

②.利用線條粗細長短的不同組合,作向心或離心排列、具有強烈的光照感和炫目感,產生強烈的節奏。

③利用靜的因素、區域性變化線的粗細起伏產生動感.其中動感變化部分不能過多。否則反而會削弱動感效果

標誌設汁的形式法則並非是單-的,它是-種結合性質的構成方式。所以“畫無定法”一般情況是一個標誌中所出現的形式法則,至少是二至三種的結合和統一,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正是因為這些多變的形式,標誌才顯得既富於變化、形象生動.又協調-致.完整統一:既具有理性的邏輯。又具有感性的視覺效果當然任何法則都不是死板的。它僅僅是從無數範例中進行的歸納和總結.所以標誌設計的形式法則也是僅僅是在進行設計中考慮的因素之一,標誌設計總體來說是一種創造性的思維活動。只有靈活地運用這些法則,才能設計出高水準的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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