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ICP證可分為經營性網站ICP證和非經營性ICP證。
網站ICP許可證兩種分類的不同
國家對經營性網站ICP實行許可證制度;對非經營性網站ICP實行備案制度。ICP,網路內容服務商英文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簡寫為ICP,即向廣大使用者綜合提供網際網路資訊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其必須具備的證書即為ICP證。全稱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也叫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業務經營許, 簡稱經營性。
非經營性網站ICP證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向用戶無償提供具有公開性、共享性資訊服務活動的網站。非經營性網站ICP證,主要是政府上網工程的各級政府部門的網站、新聞機構的電子版報刊,企事業單位、教育科研機構的各類公益性網站和對本單位產品或業務作自我宣傳的網站
網站ICP證申請材料
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網站ICP證的書面申請
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影印件
公司概況。包括:公司基本情況,擬從事增值電信業務的人員、場地和設施等情況
申請辦理網站ICP證須有公司最近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企業法人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或者驗資報告及電信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相關會計資料
網站ICP證申請須有公司章程、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
申請經營電信業務的業務發展、實施計劃和技術方案
為使用者提供長期服務和質量保障的措施
網站ICP證申請須有資訊保安保障措施
網站ICP證申請須有證明公司信譽的有關材料
網站ICP證申請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依法經營電信業務的承諾書。申請經營的電信業務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事先稽核同意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稽核同意的檔案
非經營網站ICP證備案許可檔案
辦理備案手續的書面申請
主辦單位和網站負責人的基本情況
網站的網址和服務專案
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等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應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前置審批的稽核同意檔案
非經營性網站ICP證備案材料
主辦單位的營業執照影印件或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網站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
《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備案登記表》
涉及從事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應當提交相關主管部門稽核的批准檔案;涉及電子公告服務的,要求專項備案。不涉及新聞、出版、教育、醫療保健、藥品和醫療器械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和電子公告服務的,提交《保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