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輔導:高二數學“充要條件”具體概念?

高二數學中學到的充要條件是證明題的一種常考型別,需要正反兩面推,類似的還有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卓越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為大家準備了充要條件的一些基本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充要條件”是數學中極其重要的一個概念。

(1)先看“充分條件和必要條件”

當命題“若p則q”為真時,可表示為p => q,則我們稱p為q的充分條件,q是p的必要條件。這裡由p => q,得出p為q的充分條件是容易理解的。

但為什麼說q是p的必要條件呢?

事實上,與“p => q”等價的逆否命題是“非q => 非p”。它的意思是:若q不成立,則p一定不成立。這就是說,q對於p是必不可少的,因而是必要的。

(2)再看“充要條件”

若有p =>q,同時q => p,則p既是q的充分條件,又是必要條件。簡稱為p是q的充要條件。記作p<=>q

回憶一下初中學過的“等價於”這一概念;如果從命題A成立可以推出命題B成立,反過來,從命題B成立也可以推出命題A成立,那麼稱A等價於B,記作A<=>B。“充要條件”的含義,實際上與“等價於”的含義完全相同。也就是說,如果命題A等價於命題B,那麼我們說命題A成立的充要條件是命題B成立;同時有命題B成立的充要條件是命題A成立。

(3)定義與充要條件

數學中,只有A是B的充要條件時,才用A去定義B,因此每個定義中都包含一個充要條件。如“兩組對邊分別平行的四邊形叫做平行四邊形”這一定義就是說,一個四邊形為平行四邊形的充要條件是它的兩組對邊分別平行。

顯然,一個定理如果有逆定理,那麼定理、逆定理合在一起,可以用一個含有充要條件的語句來表示。

“充要條件”有時還可以改用“當且僅當”來表示,其中“當”表示“充分”。“僅當”表示“必要”。

(4)一般地,定義中的條件都是充要條件,判定定理中的條件都是充分條件,性質定理中的“結論”都可作為必要條件。

原作者: 卓越教育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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