暫時進出境,ATA單證冊的適用範圍?

按照進口目的劃分,適用於ATA單證冊的貨物有以下幾類:

1.在各類國際博覽會、交易會、展覽會、國際會議及類似活動上陳列或使用的物品;

2. 以尋求境外供貨訂單為目的向客戶展示或演示的商業樣品;

3.各類專業人員使用的專業裝置,例如赴境外報道、錄製節目、攝製影片所需的出版、音像廣播、攝影裝置;赴境外安裝、除錯機器所需的各種測量儀器;醫務人員所需的醫療器械;演員、樂團、劇團所需的演出服裝、道具等;

4.用於貨物內外包裹、或用於貨物卷繞、繫縛及其他目的已經使用或準備使用的包裝物品;

5.海員在履行海上任務時使用的物品,包括文化、體育、休養、宗教或體育活動的用品;

6. 用於科學研究和教育的的儀器裝置、裝置及其配件等;

7.用於教學或職業培訓的各種設定、儀器、裝置及其零配件等;

不適用於ATA單證冊的貨物一般有:

易腐爛或易消耗的物品;

以銷售為進口目的的貨物;

打算贈送的貨物;

以加工為進口目的的貨物。

接受ATA單證冊的國家和地區

美國 阿爾及利亞 愛爾蘭 愛沙尼亞 安道爾 澳大利亞 奧地利

保加利亞 比利時 冰島 波蘭 丹麥 德國 法國 芬蘭 韓國

荷蘭 加拿大 捷克 克羅埃西亞 黎巴嫩 盧森堡

羅馬尼亞 馬來西亞 馬耳他 馬其頓 模里西斯 美國

摩洛哥 南非 南斯拉夫 挪威 葡萄牙 日本

瑞典 瑞士 塞內加爾 塞普勒斯 斯洛伐克

斯洛維尼亞 斯里蘭卡 泰國 突尼西亞 土耳其 海岸 希臘

香港 匈牙利 紐西蘭 新加坡 西班牙 英國

印度 以色列 義大利 直布羅陀 中國

立陶宛 拉脫維亞 俄羅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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