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動車駕駛證的簡稱,又作“駕照”,依照法律機動車輛駕駛人員所需申領的證照。達到年齡60週歲,持有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換領準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駕駛證;年齡達到70週歲,持有準駕車型為普通二、三輪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到駕駛證核發地車管所換領準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駕駛證。
辦理程式
(一)到所屬轄區(縣)交巡警支(大)隊駕駛員管理部門領取《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副表》;
(二)提供數碼照片;
(三)按規定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四)“有效期滿換證”、“達到規定年齡換證”的,還應憑身份證明進行身體檢查,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五)提交有關材料,到受理視窗辦理換證手續;
(六)委託代理的,當場填寫有關登記表;
(七)交納相關費用;
(八)到發證視窗領取駕駛證。
步驟/方法
(一)機動車駕駛人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在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管轄區以外居住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戶籍遷出原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
(四)年齡達到60週歲,持有準駕車型為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的機動車的;
(五)年齡達到70週歲,持有準駕車型為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的機動車的;
(六)機動車駕駛人自願降低準駕車型的。
注意事項
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時應當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1.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駕駛證;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