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聽到很多人說:“學語法幹什麼?”很多像我這個歲數的朋友都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學語法出身的,當時為了準備高考做了N多語法題,可是後來去了美國還是開不了口。倒是那些幾歲或者十幾歲的孩子,沒學過多少語法,在國外旅行的時候說的英文卻比我們還要好。於是,很多朋友不禁抱怨:“語言不就是一個工具嗎?連說都說不好,還學那些語法幹什麼?再說,老外不也不學語法嗎?”作為一個從事語言教學的工作者,之前每當聽到這種言論的時候我就只是笑笑,因為我知道自己很難說服他們。但借這篇文章,我想說清楚為什麼我不認同這種想法。
第一,任何一個美國人對外國小孩的語言都不會要求太高,這就類似於我們走在大街上,看到一個三四歲的美國小孩說中文,即使他說的都是錯的,我們也會鼓勵他:“說得真棒!”第二,旅行過程中並不涉及學術英文,所需要的只是能口頭表達出來即可,而且對於口頭表達的要求也非常低,不需要達到“信、達、雅”的程度,也不需要什麼語法規則去規範語言的精準度,只要對方能聽明白就行。第三,我們沒有在美國學習,所以才會認為美國人不學習語法。這種認識是片面的,因為素有“美國高考”之稱的ACT、SAT考試對語法就有相當高的要求,比如考生需要掌握平行結構、一致性原則、指代不明等語法知識,如果在SAT考試中語法單項(滿分800分)拿不到700分以上(這意味著49道題最多隻能錯五個,並且作文還要保證不出問題),就很難上一個好大學。第四,隨著近幾年來中、高考不斷改革,好多人猜測英語在各地中、高考中的佔分比以及難度係數將會有所降低,而語法一直被很多人認為是“無用”的,今後可能就更“無地容身”了。《道德經》中說:“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這其實說的是一種辯證思維。語法並非無用,相反它在英語學習中起著很重要的作用。
語法作用之準確
語法的第一個作用是保證大家表達得準確。通常來說,一個人的語言技能要具備三種能力:語法、修辭以及雄辯。語法用來確保說話的精準,修辭改善語言的優美程度,而雄辯包含邏輯的嚴謹以及反應速度的快慢。所以,語法之於語言,關鍵在精準表達。比如八年級人教版教材Unit
2中的句子“What's the matter?”,這句話的意思是“(現在)怎麼了?”或者“發生什麼事了?”,如果要問一個人昨天怎麼了,就不可以用“What's
the matter?”,因為what's中的's並不是was的縮寫,而是is的縮寫,所以what's無法表示過去。
我們可以假設這樣一個場景:Lily昨天生病沒來學校,今天來了,隔壁班的Lucy是她的好朋友,聽說她今天來了,便發簡訊問她:“What's the
matter?” Lucy這麼說就造成表達的不準確,因為她想問的是Lily昨天出什麼事了,而不是今天,要問昨天的事就得說成:What was the
matter?
有同學可能會說:“那麼矯情幹嗎?對方聽懂不就可以了嗎?”這還真不可以。我們在國內說英語的時候,之所以會明白對方想表達什麼,是因為大家都犯一樣的錯誤或者類似的錯誤。如果真的是在國外交流,可能就會造成無法理解。記得很多年前,有一次我從紐約坐巴士去賓夕法尼亞州,大巴站旁邊有一個餐館,我吃完飯之後想吃水果,看到餐館門口有一個吧檯,吧檯上擺了蘋果、橘子等,於是就對服務員說:“I
need three orange.”服務員當時立馬就問了我一句:“Orange? Or orange juice?”
Orange作可數名詞是“橘子”的意思,作不可數名詞是“橘子汁”的意思。我如果要橘子就應該說:“I need three
oranges.”而如果我要橘子汁則應該說:“I need three bottles of orange.”可見小小的語法錯誤會造成多大的誤解。
語法作用之高階
語法的第二個作用是讓你的語言表達更加高階。以本屆美國總統競選失敗的希拉里為例,作為耶魯大學法學院畢業的高材生,希拉里說話有一個習慣——無從句不成話。無論是訪談節目,還是各種演講,她說的都是語法結構相對比較複雜的句子。比如希拉里在紐約大學演講中的一段話:“Now,
supporting these projects and others like them doesn't require a lot of time or
money. But for the people you help and the planet you protect, your
participation can be not just a game changer, but a life changer.
(現在,支援這些專案及其他類似專案不需要花費很多時間與金錢,但對於你幫助的人和保護的地球來說,你的參與不僅能夠改變遊戲規則,還能改變人們的生活。)”有的同學可能會說:“這有什麼了不起的,我也會。”不要說得這麼肯定,真讓你表達的時候你可能就會出錯。如果讓你表達“支援這些專案及其他類似專案不需要花費很多時間與金錢”,你極有可能會說成“support
these projects and others like them do not need to spend too many time and
money”。這裡面有幾個錯誤呢?
首先,support和do是兩個謂語動詞,儘管你知道“一個句子中有且只有一個謂語動詞”,但用的時候還是會犯這樣的錯誤。第二,如果把“支援這些專案及其他類似專案”整體當成主語,那謂語動詞就需要用第三人稱單數,即do要改成does。第三,spend這個詞的確可以表示花費時間或者金錢,但此時spend的主語必須是人,而這裡的主語是事情,所以希拉里用了require而沒用spend。第四,too
many修飾可數名詞,而money和time都是不可數名詞,所以應用too much。這些還都停留在表達的不準確上。
再來分析下一句,在分析之前我們先看另外一個例子:Professors' reputation will decrease because their
workmates think they're entertainers and not serious about academic.
這句話是一位同學寫的托福考試《官方指南》綜合性寫作中的一句話,第四版《官方指南》五分essay中給的原句是:“Professors who appear
frequently on TV are not generally viewed as a serious
scholar.”我們可以發現,原句比這位同學寫的句子更簡潔、更精煉。我們再回過頭來看希拉里的另一句話:But for the people you help
and the planet you protect, your participation can be not just a game changer,
but a life changer. 如果換做是我們來說,我想很少有同學能用“not just a game changer, but a life
changer”這麼一個看似非常簡單的平行結構表達出來。因此,所謂好的、高階的句子,不是說堆砌了多少大詞、用了多少從句,而是用最簡潔、精準的語言把意思表達完整、傳遞清楚。而要做到這點,無疑需要語法來提高精度、增進深度。
語法作用之理解
語法的第三個作用是確保你能準確地理解對方的表達,換言之就是能聽得懂和看得懂。如今出國上學的低齡學生越來越多,很多同學擔心自己到國外上學聽不懂老師說什麼或者無法跟老外溝通,把問題都歸結在聽力和口語上。誠然,聽力和口語很重要,但是隻靠這些就能看懂英文教材嗎?我想不一定,那些九年級的同學把世界歷史、化學書上所有不認識的單詞都查出來,但仍然不知道句子或段落是什麼意思。究其原因,還是語法不過關。試想,你都找不出句子的主謂賓成分,何談理解呢?美國非常注重通識教育(liberal
education),它會要求學生閱讀大量的文學作品,要想理解這些作品就需要去閱讀一些文學評論,而文學評論中大多都會出現一些複雜的長難句,如果你連這基本的文學評論都看不懂,又怎麼在美國求學,更別說獲得好成績、在美國讀好大學了。
因此,語法還是需要好好學習的。雖然語法好不代表英語有多好,但是語法不好,那英語的深度肯定是不可能達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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