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食物相剋的嚴重後果(四)?

水果類:  1、棗:不可與海鮮同食,否則令人腰腹疼痛;不可與蔥同食,否則令人臟腑不合,頭脹。  2、桃子:不宜與鱉肉、龜肉同食。 3、芒果:不宜與大蒜等辛物同食。  4、鴨梨:忌鵝肉、蟹;忌多吃;忌與油膩、冷熱之物雜食。  5、山楂:不宜與海鮮、魚類同食;  6、石榴:服人蔘時忌用。  7、葡萄:忌與四環素同食;  8、蘋果:不宜與海味同食。  9、香蕉:不宜與白薯同食。  10、柿子:禁與蟹、水獺肉同食;同食腹痛、大瀉;忌與紅薯、酒同食。  11、楊梅:忌生蔥;不宜與羊肚、鰻魚同食,  12、柑子:忌與蟹同食。  13、杏:忌與小米同食、否則令人嘔吐。  14、桔子:忌與籮卜同食,同食誘發甲狀腺腫;忌與牛奶、蟹、蛤同食。  15、銀杏:嚴禁多吃,嬰兒吃10顆左右可致命,三、五歲小兒吃30--40顆可致命;不可與魚同食。同食則產生不利於人體的生化反應、小兒尤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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