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第三者責任險可靠嗎??

據中國車險網瞭解,最近一段時日,不知為何關於《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的出臺在社會上被炒得沸沸揚揚。“強制三者責任險”在地方早已被付諸於行動了,而本來就問題重重的車險行業會因後製的條款而真的太平了嗎?歸根結底,諸如此類法規,先實施後製定的現象的存在,讓“保險”變得還“保險”嗎?

強制三者險矛盾何在?

據筆者瞭解所謂的“機動車第三者保險”一直以來就是被強制的。自2004年筆者購車之日起就被保險人員告知,“三者”是必須要上的,不上此險就無法驗車,
不驗車就意味著車輛不可以上路,不能上路我買車幹嘛!在家擺著天天欣賞啊!既然一直“三者險”就是被強制的,這時又何來“即將出臺”呢!此後,經過進一步
瞭解,才知道原來以前所謂的“強制”是地方行為,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消費者可以選擇不上。

依據業內人士的解釋,消費者可以非常理直氣壯地選擇不上“第三者責任險”這個險種,而且不應有任何附加條件,然而事實並非如此,如上面所說不上“三者險”
就無法拿到“車輛檢驗合格證”,沒有檢驗合格證的車輛如果上路就是違法,這不是很矛盾嗎?而且還真沒聽說過有人因為如今的這個“不合法”的“強制”而上告
過。不過話又說回來了,矛盾的事兒天天有,矛盾的事兒也天天在發生,人們已然習慣,這也就不算什麼了!

此後,筆者又對“強制責任三者險”進行了調查,瞭解到此次將要出臺的“強制責任三者險”是由國家統一制定並出臺的,中間的部分條例對保險公司及車主還是很
有利的。在從前,或因為車主們感覺上承保額在10萬元以上的費用太高或因為保險公司為避免承擔更大的風險不鼓勵車主上太高的“三者險”等因素,導致80%
以上的車主都是購買承保額為10萬元或以下的“三者責任險”。

強制三者險賠償引疑惑

而在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臺的《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中規定,交通事故中導致第三方死亡的人身賠償金額是20萬元,而且還將會有
其他未知的數目更大的款項(如精神損失費、營養費等)。在此情況下,“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額與“高法”規定的人身賠償金額之間就出現了差距。這就意味著一
旦交通事故發生後,在保險公司賠付了賠款後,肇事人自己還將承擔10萬元以上的鉅額賠償,這就使人們為逃避高額的賠償抱著僥倖的心理而選擇肇事後逃逸。此
次《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中有條款表示,今後的“三者險”可能將統一收費標準,如果出現高額賠償款項,高出承保額部分的費用由國家承擔。但此條
款是否可以運行還是未知數。

近日,有媒體分析說“強制三者責任險”出臺後,按照前文所提到的高額賠付部分由國家來承擔的話,那麼從理論上講,“三者險”的承保面將達到100%。換句
話說,就是不管什麼事故所產生的第三者費用可以達到全額保障,可是這種可能性到底有幾分,其實施起來的後續問題又將有多大?

首先,“高出部分費用”這個概念就很模糊,保險公司恐怕也沒有底兒;其次,每年撞死撞傷的人數不在少數,而且這筆費用是純支出,國家可以承擔這麼大一筆開
支嗎;再來,如果國家及保險公司共同承擔了“三者”產生的所有費用,其保費及相關稅收勢必要提高很多,因為沒人會甘願做賠本買賣,這樣一來,部分開車一向
很小心的車主們是否會甘願要被“強制”交納高額的“三者”保費呢,很可能會導致他們的逆反心理,導致一些本可以避免的事故發生呢?或許也正是因為諸多問題
的不可避免及不可實現性,在“強制第三者責任險”即將出臺這一話題的剛被提出時,就在消費者中引起了疑惑;在保險公司內部掀起巨浪,在社會也產生了不小的
議論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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