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音樂學院由1940年建立的國立音樂院等幾所音樂教育機構於1949年合併組建而成,是一所培養高級專門音樂人才的高等學府,全國藝術院校中唯一的一所“211工程”建設院校。現設有作曲系、音樂學系、指揮系、鋼琴系、管絃系、民樂系、聲樂歌劇系、音樂教育學院、提琴製作研究中心、樂隊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現代遠程音樂教育學院、繼續教育學院等教學院系和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音樂學研究所等機構。跟大家分享一下考中央音樂學院的經驗,希望對各位有多幫助。
工具/原料
作曲系視唱練耳專業的師資力量
作曲系視唱練耳專業考試要求和參考書
方法/步驟
師資力量:
1.黃依麗副教授
2.朱有臻教授
3.王禾副教授
4.姜夔教授
5.付妮教授
6.趙易山教授
7.王時教授
8.郝卓亞副教授
考試要求:
主科(考生必須先參加《加試視唱練耳》的考試,通過後方可進入主科考試環節)
一、筆試:
1.聽寫:和絃連接(傳統和聲範圍)、單聲部及多聲部旋律、節奏;
2.論述題:有關教學法問題的相關論述。
二、口試:(每人半小時、採用固定唱名法)
1.視唱、彈唱。(含帶伴奏單聲部視唱及多聲部)。
2.現場命題:內容以現場題目為準。
3.彈唱一首帶伴奏聲樂作品,曲目自備(風格、體裁不限)。
三、視唱練耳專業考生的和聲考試:要求考生掌握大小調體系功能化和聲的 全部內容,具體如下:
1.為所給出的高音聲部旋律寫作四聲部和聲;
2.分析所給的音樂作品中的和聲,並用規範的和聲標記方法,做出詳細 而恰當的標記,倘若僅用標記還無法說明和聲的全部內容,可以用 簡短的文字說明加以補充。
四、視唱練耳專業考生的曲式考試同作曲類曲式副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