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兄妹是否可以結婚,他們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否有?

違反結婚的問題,在任何時期都是存在的。我國實行婚姻登記制度就是為防止不合法的婚姻出現,但是由於辦理婚姻登記的人員有限、水平有限、及一些當事人刻意隱瞞事實真相,使一些不能結婚的表兄妹由於法律知識的欠缺也組成了婚姻家庭。那麼,表兄妹是否可以結婚?表兄妹的婚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呢?請看下文解釋:

一、父母包辦婚姻,表兄妹是否可以結婚,是否違反社會傳統倫理道德?

妻子與丈夫是親表兄妹關係,在父母的包辦下結婚生子,由於婚後夫妻之間經常因小事爭吵,孩子輟學後,丈夫外出打工,常年不在家,也不與家中聯繫。夫妻無法共同生活。妻子要求解除他們之間的近親關係。

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人結婚,嚴重違反我國傳統社會倫理道德,對社會的危害性較大,理應屬於自始無效婚姻。文中妻子與丈夫系三代內血親關係,嚴重的在禁止結婚範圍內,此婚姻雖是父母包辦婚姻,但是嚴重違反了《婚姻法》相關規定,所以說表兄妹是否可以結婚?這是一個在明確不過的答案了。

二、表兄妹訴求離婚—-婚姻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法院認為,原、被告是表兄妹關係,是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屬法定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雙方隱瞞這一事實在人民政府登記結婚的行為,違反了《婚姻法》的相關規定,雙方經登記確定的婚姻屬無效婚姻。為此,法院於判決確認原、被告的婚姻無效,依法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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