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可以分割的保險種類有哪些,財產保險利益如?

現在社會保險種類越來越多,隨著人們經濟收入的上升,越來越多人結婚後購買了各類商業保險。夫妻感情不和離婚可以分割的保險種類有哪些,那麼財產保險,離婚時利益如何分配。請看如下解釋。

一、離婚可以分割的保險種類有哪些?

離婚可以分割的保險種類有哪些?現在社會上的保險種類繁多,但歸納起來我們還是可以將其分為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兩大類。其中商業保險可以分為人壽保險和財產保險兩大類。而社會保險則有失業險、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生育險四類。

離婚時可以分割的保險僅限於雙方婚後購買的保險,從種類上看商業保險都可以作為分割對象,而社會保險則僅限於養老保險可以分割。

二、離婚財產保險利益如何分配?

離婚財產保險利益如何分配?請看以下幾點:

(一) 以夫妻共同財產為保險標的,應如何分割?

夫妻共同財產為保險標的而購買的保險,無論以夫妻誰的名義投保,而又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內取得的財產保險的保險金,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二) 以一方個人財產為保險標的,應如何分割?

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投保,或你的婚前個人財產在婚前投保而在婚後獲得保險金,這筆錢仍是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當然,如果婚前個人財產購買保險所用的保險費是夫妻共同財產,那麼,當初用來繳納保險費所用去的夫妻共同財產,還需要返還另一方一半。

(三) 離婚時仍處於有效期內的家庭財產保險合同利益如何分配?

離婚財產分割,如果該份投保的財產歸一方所有,但這方不是原保險合同的簽約當事人,或者夫妻均是原保險合同當事人,需要持法院的生效判決或調解書或簽署的離婚協議書保險公司辦理合同變更或解除手續。若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扣除已發生的保險費後剩餘的保險費按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果經協商同意履行合同,可以辦理相應的變更手續,有一方補償給另一方共同繳納保險費的一半,如果這份保險合同歸一方所有,這方又是保險合同的投保人,一方與保險人之間的保險合同自動繼續履行,但應以夫妻共同繳納的保險費一半給另一方。

夫妻離婚時肯定涉及到財產分割問題,由於現在人們收入的提高,家庭理財觀念的增強,很多夫妻不僅僅涉及到表面上有形財產的分割,還會涉及到一些無形財產的分割,那麼關於無形財產是如何分割的,裡面涉及會涉及到很多一向不到的問題,建議諮詢資深的家庭律師,幫助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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