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出版機構許可?

互聯網出版機構設立許可

工具/原料

《出版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 594號)

許可條件一、有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的名稱、章程; 二、有符合新聞出版總署認定條件的主管、主辦單位; 三、有確定的電子出版物出版業務範圍; 四、有200萬元以上的註冊資本; 五、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設備和工作場所,其固定工作場所面積不得少於200平方米; 六、有適應業務範圍需要的組織機構,有2人以上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除依照前款所列條件外,還應當符合國家關於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總量、結構、佈局的規劃。

方法/步驟

許可程序

中央在京或地方單位,由主辦單位向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軍隊單位,經總政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

需要提交的材料目錄

一、設立中央在京或地方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

1、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請示文件;詳細說明

1、主送單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有版頭、標有文號、公章齊全,請示文種;

2、正文應載明主管、主辦、出版單位名稱以及擬申請事項內容;

3、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有權力不同意主辦單位提出的部分申請,但應在文件中明確說明;

4、在報送材料時將聯繫人和電話寫在正文後面,以方便溝通;

5、請示文件一文一事,報送材料A4紙規格,一式一份,無須裝訂成冊

2、主辦單位報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的請示文件;詳細說明

主送單位為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正文應載明主管、主辦、出版單位名稱以及擬申請事項內容,加蓋單位公章

3、主管單位同意文件;詳細說明

1、針對主辦單位提出的申請事項內容作出明確的同意意見,內容須一致;

2、正文應載明主管、主辦及出版單位名稱以及擬申請事項內容,加蓋單位公章

4、主辦單位、主管單位法人證明文件複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社會團體法人證書/機關法人證明文件);詳細說明

主管單位、主辦單位及出版單位應具備明確的隸屬關係,可通過以下三種方式證明:

1、《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的舉辦單位、《社會團體法人證書》上的業務主管單位,僅提供法人證書複印件即可;

2、企業法人的唯一出資方或絕對控股方;

3、有具備法律依據的二者隸屬關係的證明文件

5、主辦單位、主管單位的國有資產證明文件(事業單位、機關法人不提供);詳細說明

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證明:

1、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無需證明;

2、經濟性質為全民所有制的企業法人提供企業信息登記證明文件,認可為國有資產;

3、企業法人提供《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證》,認可為國有資產;

4、除上述條件的企業法人,須證明其股東是國有資產(具體要求同上),並提供工商行政部門出具的企業信息登記證明文件,才能認可為國有資產;

5、社會團體法人,由其業務主管部門(以社會團體法人證書登記內容為準)證明社團不含非公資本

6、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章程複印件(已設立企業加蓋工商查詢章,其他加蓋主辦單位公章);詳細說明

7、《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申請表》;

8、擬任出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中級以上);詳細說明

出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為該單位在職人員,不得為離退休人員或兼職;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參加全國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通過後獲得的證書;

2、有人事權的單位評定的出版專業的職稱證書;

3、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註冊登記過的責任編輯註冊證書。

出版專業崗位培訓證書及其他行業職稱不被認定為出版專業職業資格

9、編輯出版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至少2人中級以上);詳細說明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參加全國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通過後獲得的證書;

2、有人事權的單位評定的出版專業的職稱證書;

3、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註冊登記過的責任編輯註冊證書。

出版專業崗位培訓證書及其他行業職稱不被認定為出版專業職業資格

10、工作場所使用證明文件複印件(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書);詳細說明

11、新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須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或事業法人單位批准文件複印件;已設立的出版單位增加電子出版權,須提供已有出版許可證複印件及法人證明文件複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詳細說明

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辦理

二、 設立軍隊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

1、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請示文件;詳細說明

1、主送單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有版頭、標有文號、公章齊全,請示文種;

2、正文應載明主管、主辦、出版單位名稱以及擬申請事項內容;

3、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有權力不同意主辦單位提出的部分申請,但應在文件中明確說明;

4、在報送材料時將聯繫人和電話寫在正文後面,以方便溝通;

5、請示文件一文一事,報送材料A4紙規格,一式一份,無須裝訂成冊

2、主辦單位報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的請示文件;詳細說明

主送單位為總政治部宣傳部新聞出版局,正文應載明主管、主辦、出版單位名稱以及擬申請事項內容,加蓋單位公章

3、主管單位同意文件;詳細說明

1、針對主辦單位提出的申請事項內容作出明確的同意意見,內容須一致;

2、正文應載明主管、主辦及出版單位名稱以及擬申請事項內容,加蓋單位公章

4、主辦單位、主管單位的有關資質證明文件;

5、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章程複印件(已設立企業加蓋工商查詢章,其他加蓋主辦單位公章);詳細說明

6、《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申請表》;

7、擬任出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中級以上);詳細說明

出版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為該單位在職人員,不得為離退休人員或兼職;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參加全國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通過後獲得的證書;

2、有人事權的單位評定的出版專業的職稱證書;

3、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註冊登記過的責任編輯註冊證書。

出版專業崗位培訓證書及其他行業職稱不被認定為出版專業職業資格

8、編輯出版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及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複印件(至少2人中級以上);詳細說明

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證書包括以下幾種類型:

1、參加全國出版專業職業資格考試通過後獲得的證書;

2、有人事權的單位評定的出版專業的職稱證書;

3、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註冊登記過的責任編輯註冊證書。

出版專業崗位培訓證書及其他行業職稱不被認定為出版專業職業資格

9、工作場所使用證明文件複印件(租賃合同或自有產權證書);詳細說明

10、新設立電子出版物出版單位,須提供《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複印件或事業法人單位批准文件複印件;已設立的出版單位增加電子出版權,須提供已有出版許可證複印件及法人證明文件複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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