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糾紛
工具/原料
公司法
方法/步驟
【釋義】
股權是一種綜合性的獨立性權利,能夠依法轉讓是股權的重要內容之一。股權轉讓糾紛是指股東之間、股東與非股東之間進行股權轉讓而發生的糾紛。它包括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糾紛(即股份轉讓糾紛)兩種情況。有限責任公司兼具人合和資合特性,股權轉讓分為對內轉讓和對外轉讓兩種情況,對內轉讓是指股權在股東內部進行轉讓,對外轉讓是指股本將其股權向股東以外的人進行轉讓,《公司法》第72條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作出了相應的強制性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作為典型的資合公司,其股權以自由轉讓為基本特徵。.
實踐中,股權轉讓糾紛較多,影響公司的正常經營,如何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糾紛,是司法實踐中的一個重要問題。尤其是《公司法》對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對外轉讓股權作出了限制性規定,如轉讓時需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其他股東享有優先購買權等,造成此等股權轉讓引發的糾紛不斷。
大致來看,股權轉讓糾紛案由下具體的糾紛類型大致包括:股權轉讓合同效力的糾紛、股權轉讓合同履行的糾紛、瑕疵出資股東股權轉讓糾紛、股權轉讓中的瑕疵責任。其中,中外合資經營企業股權轉讓糾紛、國有股權轉讓糾紛等,在適用《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外,還適用相關特殊規定。
此外,此案由還包括一些特殊類型的股權轉讓糾紛,比如,股權的繼承、股權的分割、股權的遺贈以及夫妻共有股權的法律糾紛等。比如,《公司法》第76條就針對股權繼承問題規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其合法繼承人可以繼承股東資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管轄】
因股權轉讓糾紛提起的訴訟,原則上以《民事訴訟法》中管轄的相關規定為基礎,但要綜合考慮公司所在地等因素來確定管轄法院。
【法律適用】
處理股權轉讓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公司法》第72條、第73條、第76條、第139條至第142條、第145條等,此外,《合同法》等有關合同的相關規定也應予適用。
【確定該案由應當注意的問題】
該案由不同於一般的買賣糾紛。股權轉讓儘管也導致股權歸屬的變化,但與一般的商品買賣不同。股權背後對應著公司的全部財產以及債務,股權轉讓本質上屬於權利的買賣,轉讓的後果意味著轉讓人與受讓人之間發生了對公司的財產的控制關係的變化。此外,該案由不同於股東請求公司收購股份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