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內容:在集裝箱運輸的港站以及與貨代、船代、運輸公司、銀行、保險、監管等部門的業務活動中,圍繞著集裝箱的驗收、提取、裝卸、堆存、裝箱、拆箱、費收、一關三檢等,存在著錯綜複雜的作業環節,伴隨著眾多的資訊、單證的處理要求。下面由為您介紹集裝箱貨物運輸的流程,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1.訂艙
發貨人或其貨運代理人根據貿易合同或信用證條款的規定,在貨物託運前的一定時間內,填寫集裝箱貨物託運單或訂艙單(book in gnote),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或其他運輸經營人申請訂艙。
2.接受託運人申請
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在接到託運申請後,應稽核託運單並與訂艙單核對,確認無誤後,在裝貨單上籤章,然後將裝貨單退還給貨主或貨運代理人.貨主或貨運代理人即可持裝貨單,向海關辦理貨物出口報關手續.面船公司或船公司的代理人則在承運貨物後,根據訂艙單或託運單繕制訂艙清單,分送集裝箱裝卸作業區的集裝箱碼頭,堆場和貨運站,以準備空箱的發放和重箱的交接等事宜。
3.提取空箱
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在接受託運申請後,即簽發集裝箱發放通知單,連同集裝箱裝置交接單一併交給託運人或貨運代理人,據以到集裝箱堆場或內陸站提取空箱.提取空箱時,在集裝箱裝卸作業區的門衛處,由裝卸作業區的門衛會同提取集裝箱的卡車司機代表集裝箱堆場及集裝箱使用人對集裝箱及其附屬裝置的外表狀況進行檢查,然後分別在裝置交接單上簽字,裝置交接單雙方各執一份。
4.報檢
5.報關
6.裝箱
在整箱貨時,由貨主自行辦理出口報關手續,裝箱時需有發貨人或貸運代理人所申請的理貨人員到場計數驗殘。
拼箱貨裝箱由發貨人或貨運代理將不足一整箱的貨物連同事先繕制的港站收據送交集裝箱貨運站.集裝箱貨運站核對港站收據和貨物並在港站收據上簽收。
7.集裝箱交接
不論是整箱貨還是拼箱貨,最終都須送交集裝箱裝卸作業區的集裝箱堆場等待裝船.首先,集裝箱裝卸作業區的門衛會同內陸運輸的上車司機對進場的重箱檢驗後,雙方簽署裝置交接單,並將裝置交接單中的用箱人聯退還運箱人;其次,集裝箱堆場碼頭則在核對有關單證後在港站收據上簽字並退交發貨人或貨運代理人以換取提單。
8.換取提單
發貨人或貨運代理人憑集裝箱堆場簽署的場站收據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換取提單,並據此向銀行結匯。
9.裝船
10.單證資料傳送
船公司或其代理人應於船舶開航前24小時向船方提供提單副本,艙單,裝箱單,積截圖,特種集裝箱的清單,危險貨物集裝箱清單,危險貨物說明書,冷藏集裝箱清單等全部隨船資料,並應於起航後(近洋開船後24小時,遠洋起航後48小時內)採用傳真,電子郵件,電傳,郵寄的方式向卸貨港或中轉港發出卸船的必要資料.上述單證已經基本通過電子化的方式(EDI)在船公司內部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