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戶外活動安全管理的建議措施?

一、風險分類(風險識別範疇) 拉磨過程中,在安全方面的風險很多,本人試著從以下基本層面分分類:  1、徒步方面:崴腳、抽筋、呼吸困難、力竭、腳打泡、跌傷、車禍、飢餓、缺水等;  2、登山方面:擦傷、刺傷、摔傷(這裡專指落差不大、不至於摔死的懸崖或山坡)、墜崖、蛇毒、蟄傷、動物咬死、落石砸傷、塌方掩埋窒息、凍傷、缺氧、雪崩等  3、落水方面:嗆水、水中抽筋、溺水、水中撞傷、溺斃等;  4、天氣方面:脫水、中暑、感冒、雷擊、晒傷等  5、人為方面:打劫、食物中毒、飲水中毒等(猝死之類很難防範)。 上面所“識別”的風險顯然不夠專業,也遠遠不夠,最有發言權的應該是學醫的,還有就是經驗豐富的老驢。 至於最後確定下來哪些才是基本層面的風險,這肯定是管理者決定的事。

二、風險分級(風險識別範疇) 夜行、洪水、迷路、雷雨等等,這些不是基本風險,而是“組合風險”。例如,迷路本身並不可怕,因為一旦迅速找到路後就啥事也沒了,但迷路的過程中存在著飢餓、墜崖、缺水、飲水中毒……等風險。 基本風險和組合風險的關係,我認為類似於原子和分子的關係,明確組合風險的意義也在於實踐中便於操作(具體操作後面談)。 風險的分級應該根據風險所帶來的後果去劃分。所謂後果無非是輕傷、重傷、殘疾、死亡這幾個層次吧。 風險的大小以計點方式來確定,便於管理,因為資料最具有說服力!例如:崴腳、擦傷、嗆水、感冒等風險計1個點,抽筋、刺傷、脫水等計2個點,落崖摔傷、溺水、中暑、食物中毒等計3個點,車禍、墜崖、溺斃、雷擊等這種直接要命的計4個點,象打劫之類的很難定義,但其最壞結果是死亡,所以可以計為4個點。 至於各種風險究竟如何量化分析,這自然也是管理者決定的事,意見不可能完全統一的,希望每一個人都認可是天方夜探。

三、風險應對措施(風險防範範疇) 這方面,各個網站都做了不少工作,很多風險(或組合風險)都有現成的應對措施,只需要再整理一下,使那些有安全意識、想學習的人一目瞭然。最好是針對每一種基本風險逐個解釋(當然,某些極端常見的風險就不需要解釋了,如呼吸困難、飢餓、缺水之類);某些基本風險卻需要展開分析,如摔傷、食物中毒之類,因為形成這種風險的因素很多,需要逐條闡述。做這種風險應對措施的目的還是為了讓新驢們加強自身提高,避免在未來的戶外運動中傷害自己、也累及網站。 這些風險應對措施可建立專欄管理!便於對自己生命負責的人檢索、學習。 我非常討厭乃至鄙視那些在安全專欄中灌水的傢伙!你自己看過就看過了,幹嗎非要說些“寫得好”、“受益非淺”、“學習中”……之類的廢話?這種廢話就像精彩電視節目中間插播的一些廣告一樣讓人倒胃口!想學習的人看到一個好帖有N頁,以為都是有價值的資訊,結果大部分是垃圾!中間不否認有些建設性的意見,如果管理者認為這些建議中肯,可以將其充實到原文中,如果尚不肯定,可暫留,以便學習者自己去鑑別;如果是灌水的廢話,希望管理者堅決將其刪除!刪除的目的是不影響別人學習,換句話說,是維護一個良好的學習環境。大家在圖書館讀書時,肯定是不願意被一幫大聲喧譁者打擾的。

四、急救培訓(風險防範範疇) 風險很多,驢子也很多,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培訓,也沒那個必要。 但是,領隊必須受培訓,培訓的內容不是自救,而是施救!自救的東西,各驢子自己到安全專欄去看,而施救的東西,不經過培訓、不掌握是不行的,這也是領隊的責任之一,相信任何一個領隊都不希望自己帶出去的某一個隊員發生意外而喪命。 施救的內容包括:包紮、人工呼吸、蛇傷救護等等(具體內容,還是專業醫生們有發言權)。 培訓可以是定期的、也可以是臨時的。臨時性的培訓,如果報名參加的人過多,則肯定以領隊、準領隊、協作們依次優先;如果名額有剩餘,可考慮讓其他驢友參加。所謂定期(如果有條件的話)培訓,是指那些即使已通過培訓並取得網站領隊頭銜的人,也得時不時地複訓,以保持其施救時的熟練程度,避免關鍵時刻出現偏差而遺憾終生。

五、活動分級(風險識別範疇) 標準級、挑戰級是個什麼概念?各個網站都有自己的定義。但一個新驢知道嗎?清楚嗎?即使一個老驢也未必說得清。而且基本上都是以“強度”為主題,而不是以“風險”、“技術”為主題。 我的觀點:以資料說話。舉例1:百年古道上梧桐山頂,有哪些風險? 以鄙人上面所列的幾個風險為依據,包括:崴腳(1)、呼吸困難(1)、跌傷(1)、缺水(1)、擦傷(1)、蛇毒(3)這幾種風險,風險指數為8。 假設風險指數在5~10之間的活動被定義為“標準級”,那麼一般天氣走百年古道就是標準級活動。如果是雷雨天,則需要加上感冒(1)、雷擊(4),風險指數變成13,這顯然就不再是標準級了。 舉例2:酷暑三水,有哪些風險? 依據同上風險資料庫,其風險包括:崴腳(1)、抽筋(2)、呼吸困難(1)、力竭(2)、腳打泡(1)、跌傷(1)、車禍(4)、飢餓(1)、缺水(1)、擦傷(1)、刺傷(2)、摔傷(3)、蛇毒(3)、蟄傷(2)、落石砸傷(2)、脫水(2)、中暑(3)、晒傷(1)這些風險,風險指數為33。 假設風險指數在25~35之間的活動被定義為“挑戰級”,那麼酷暑三水就是一個挑戰級。至於冬天的三水、雨中三水等,同樣可以根據各個風險的指數被確定為相應級別。 所謂強度,實際上都包括在力竭、腳打泡、缺水、脫水、抽筋等風險中了,技術難度也都包括在摔傷、墜崖、刺傷、嗆水、溺水等風險中了。

六、領隊授權制度(風險防範範疇) 各個網站都有一套,但基本上是以那種看不見的“感覺”為主,更多的是以出外活動的次數做依據。 如果真重視人命安全,那麼,急救培訓就是不可缺少的課程!另外一個要求,就是能夠識別自己帶隊的活動中,究竟有哪些風險!並且,在出發前,除了說明本次活動的級別以外,更需要列明相關風險! 列明風險的目的,一是看領隊是否做足功課,二是教那些第一次參加這個活動的人(不一定就是新驢)明確知道本次活動的風險並準備相關防範措施,三是領隊和協作們在可控的關鍵風險地方(如墜崖、落水等)需要親自把關、或明確委派能力強者把關! 別人判斷這個領隊在安全方面是否稱職也是通過這些地方來判斷的。 補充:針對某些具體的戶外活動,各個領隊可以將風險指數乘以一定的係數。 舉例:(1)負重,可以把相關的強度風險指數乘以1.5;連續兩天甚至以上的穿越活動,可乘以2或者更多;(2)長途遠行、夜間駕駛等情況,可以把車禍指數乘以一定係數;(3)如果本次活動需要攀越3個懸崖,可以把墜崖的指數乘以2.4,…… 領隊也可以考慮對參加人員乘以係數,以便掌握總的風險指數。 假設:本次活動的風險指數是50,但隨隊人員能力參差不齊,不應該簡單的乘以1,可以將某些領隊級的人員乘以0.5,將某些老驢乘以0.8,將某些不熟悉的新驢乘以1.5,將某些個人能力較差的人乘以2甚至更多,…… 這麼做的目的,是讓領隊自己以及隊員們都更加清楚本次活動的風險。如果我是領隊,我會考慮我帶的任何隊伍,總指數不超過500、300、1000……這樣,自然就知道只能允許多少人員、哪些人員參加活動了;如果我是隊員,我會考慮一般情況下,只參加指數在50以下的活動,身體狀況欠佳時,只參加指數在20、30……以下的活動。 作為隨隊出行的隊員,當你看到你憧憬的某個活動中,有風險指數為4(也就是死亡的風險)的風險列出,你是否會認真考慮一下:我準備好了嗎?我能夠勝任嗎?我準備依賴的XXX屆時行嗎?我是否需要與我最信賴的某個人聊一聊後再做決定?我是否需要和理解我的家人先打個招呼?

七、組隊控制(風險防範範疇) 沒有領隊授權的人,禁止在網站上“約伴同行”!這不僅是對網站的名聲負責,也是對該“驢頭”以及相關驢子的安全負責!更是對所有戶外愛好者負責。如果該“驢頭”執意要出行,那麼讓他私下去出行吧。這就像各公司、各好友自己組織的活動一樣,其成功或失敗與網站無關,與驢界無關。 某些“驢頭”初次犯錯,管理者除了刪帖外,還必須私下警告;再犯,起碼要通報警告;屢教不改者,刪除其ID,避免哪一天,萬一管理不到位而恰好又出事,誰也承擔不起。 有授權的領隊出行前,列明風險,也是一種“風險申報”。如果管理者認為風險指數實在太高,而該領隊的能力或者其成員的素質不具備條件,可以規勸乃至刪帖。“風險申報”只准高,不準低!如果一個領隊數次申報的風險都出現差錯,這個領隊顯然就不是合格的領隊了。誰負責檢查所有這些拉磨活動中的風險呢(管理者不可能每天把所有的出行帖審查一遍,也沒那麼多空)——安全員!

八、權力制約(風險控制範疇) 在風險指數達到一定級別的活動中,必須設定一個安全員。這個安全員是監督者而不是管理者,他在拉磨過程中可以不是協作,也不需要帶安全繩之類的公共安全用品。 他的任務就是負責給領隊挑刺!換句話說,就是嘰嘰歪歪。但是,他在安全方面只有建議權,沒有決定權;一旦領隊決定了,他必須服從,所受的“委屈”回來再談。 如果安全返回了,他可以發帖,指出拉磨過程中領隊的不安全行為,雖然這次活動大家僥倖沒出事,但並不代表領隊的決策是最佳的。網上,大家可以評議領隊的行為是否合適,是否還有考慮不周的地方,是否還有更佳的方案。當然,實際上要做到這些,是很難的,因為我們都是中國人,而美國之所以領先世界也是因為他們的三權鼎立可以幫助決策層儘量少犯錯誤。 補充:舉個例子:一次活動中需要攀崖,領隊乃至整個隊伍都沒人帶安全繩,因為這裡原有的繩子上週好像還在,但現在不見了。但懸崖本身並非陡峭得不可逾越,安全員必須建議放棄,因為隊伍中的某塊短板很有可能意外失手,而後果是大家無法接受的;如果領隊認為全體隊員攀爬能力都很強(因為他比安全員更瞭解隊員),執意要過,安全員在力勸過後無效,只好服從,那麼回來後安全員就可以發帖“申冤”。

九、豁免制度(風險防範範疇) 這僅僅是針對安全員的制度,目的是保障安全員們敢於堅持原則。 安全員的安全防範知識不一定比別人多,但安全意識必須是很強的。一個網站通過數次活動、通過數次辯論,可以發現某些人天生“怕死”,在安全方面要求很高,有些時候甚至不考慮別人是否能夠做到。但是,當大家都公認某人是一個很好的安全員時,網站就應該授予其“磨房安全員”的稱號。 有了這個稱號,他報名參加任何一次拉磨活動,如果該活動達到既定風險指數、而且沒有其他“磨房安全員”參加,那麼,該活動的領隊必須無條件地接受他的報名,哪怕以前恨他恨得一頭的包,除非領隊自己取消活動。 如果讓我在一個著名領隊和一個著名安全員之間選擇,我個人更希望與著名磨房安全員同行。因為,山永遠在那裡,磨可以不拉,命不能不要。 補充:至於安全員的人選,某些頭驢一樣可以在別人領隊的活動中充當安全員,只要那個領隊願意而且不違規。當然,責任心強的領隊會把這位好哥們當作協作來使用,而把安全員的位置留給那些“怕死”的人。 “磨房安全員”的稱號不是終身的。當他參加某此活動,而該次活動中發生了重大事故,如果安全員在知情的前提下沒有采取過規勸行動,則取消該“磨房安全員”的稱號;如果在發生事故前,安全員力勸但領隊仍一意孤行,則免責;如果安全員對某些特殊的極個別事故不知情,同樣免責。

十、緊急救援(應急措施範疇) 即使準備得再好的戶外活動,也很難避免某些意外(例如:猝死)。一旦發生事故,肯定是八方響應,各網站屆時也不會、也不應該有什麼門戶之見而造成事態擴大。與外部的通訊聯絡肯定是領隊以及主要成員們必須知曉的。 這方面,磨房做得很好,鄙人也沒有什麼更好的建議。 事實上,急救培訓也是為了這種緊急情況做準備的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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