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如何分割遺產,遺產分割有哪幾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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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分割的方式有哪幾種遺產分割的方式,是指繼承人取得遺產應繼份的方法

遺產分割的方式有哪幾種遺產分割的方式,是指繼承人取得遺產應繼份的方法。關於遺產分割的方式,如果遺囑中已經指定了分割方式,則應按遺囑指定的方式分割遺產;遺囑中沒有指定遺產分割方式的,由繼承人具體協商遺產的分割方式;繼承人協商不成的,可以通過調解確定遺產分割的方式;調解不成的,則通過訴訟程式,由人民法院確定遺產的分割方式。我國《繼承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不宜分割的遺產,可以採取折價、適當補償或者共有等辦法處理。”根據這一規定,遺產分割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實物分割。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

一、實物分割。遺產分割在不違反分割原則的情況下,可以採取實物分割的方式。適用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是可分物也可以是不可分物。對可分物,可以作總體的實物分割。如對糧食,可劃分出每個繼承人應繼承的數量。但對不可分物,則不能作總體的分割,只能作個體的分割,如電視機、冰箱等。對不可分物不能作實物分割的,應當採取折價補償的辦法。

二、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

二、變價分割。對不宜實物分割的遺產,可以將其變賣,換取價金,再由各繼承人按照自己應得的遺產份額的比例,對價金進行分割,各自取得與應得遺產份額相對應的價金。

三、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

三、補償分割。對不宜分割的遺產,如果繼承人中有人願意取得該遺產,則由該繼承人取得該遺產的所有權。取得遺產所有權的繼承人按照其他繼承人應繼份的比例,分別補償給其他繼承人相應的價金。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

四、保留共有的分割。遺產不宜實物分割,繼承人又都願意取得遺產,或繼承人願意繼續保持遺產共有狀況的,則可將其作為共同所有的財產,由各繼承人按各自應得的遺產份額,確定該項財產所應享有的權利與應分擔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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