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2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在眾多考生的翹首期盼中終於釋出了!中公教育輔導專家第一時間為大家提供公告解讀,今年的公告在不變方面,可以概況為“四大規律”:
深度解讀
規律一:公告發布、報名、考試時間與去年同期,有望漸成規律
安徽省考公告發布以及筆試考試時間一直以來是不太固定,其中2008年3月15日考試,2009年6月14日考試,2010年5月30日考試,2011年4月10日考試。從今年的公告發布、筆試考試時間來看與去年基本差別不大,今後,中公教育專家預測安徽省考時間漸趨穩定。
規律二:招考人數趨於平穩,需求相對穩定,年齡限制方面整體看來依然比較寬鬆
縱觀最近幾年安徽省考招考人數,2009年為5435人,2010年為5118人,2011年為5352人,今年招考人數為5159人,說明安徽省考招考人數趨於平穩,需求相對比較穩定。去年全省共計劃考錄公務員5352名。其中省直機關776名,市以下機關4576名(含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街道)機關公務員計劃42名);今年全省共計劃考錄公務員5159名。其中省直機關628名,市以下機關4531名(含從優秀村幹部中考錄鄉鎮機關公務員計劃28名)。比去年數量略低。從年齡要求上來看,延續去年的風格,基本上還是比較寬鬆,省直基本上都是35週歲以下。
規律三:在招考流程、考試內容、資格審查方面基本沒有太大變化
今年的考試在公告發布、網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體檢、政審及公示錄用等方面依然和去年一致,沒有太多變化。
比如:對於一些普通崗位,開考比例依然是4:1,用於招錄“服務基層專案”人員、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職位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區)法院、檢察院要求法律專業本科以上資格條件的職位,開考比例不低於3:1;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准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職位,也可按3:1比例開考。
筆試後,按《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或《專業知識》)兩科5:5的比例合成筆試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合成比例依然為6:4。
少數民族加分政策不變,依然是筆試每科加2.5分。
面試依然以結構化為主,省直、市直單位可以申請採用無領導小組討論形式面試。
資格複審、考察、公示、錄用環節程式和要求無變化,遞補方式及次數也無變化。
警察體檢依然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的要求。對身高和體重不做要求。
規律四:筆試延續安徽省考一貫的重專業性考察的風格,申論繼續實行A、B分卷
報考計算機、法律、財會、公安、外語、稅收等專業性較強職位的人員,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兩科;報考其他職位和市以下法院、檢察院專門用於招錄通過國家司法考試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人員職位的人員,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和《申論》兩科。其中,報考省、市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單位職位的人員考《申論》A卷;報考縣(市、區)、鄉鎮(街道)機關職位的人員考《申論》B卷。
七大變化
同時,今年的公告還呈現出“七大變化”,這七個方面是:
變化一:今年的基層服務專案人員包括“特崗教師”從“三專案”變成了“四專案”
“四專案”人員是指:經我省統一組織考試、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以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服務期滿、考核稱職(合格)的安徽籍“服務基層專案”人員。對比往年,新增了“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變化二:工作滿兩年的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可報考
去年安徽省考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包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和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報考,而今年公告明確指出“截至報名時,錄用未滿2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表明了工作滿兩年的公務員(含參公管理人員)可報考是可以報考公務員的,這部分人如果報考,是要徵得本人所在機關、事業單位同意,在資格複審時須提供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變化三:今年地稅系統進行招考(去年未招),而工商系統、質監繫統沒有招錄計劃
變化四:今年對省直縣的招考做出了專門規定
宿松、廣德作為省直管縣在資格複審、筆試的時候,都要到合肥統一進行,並且單獨申報招錄計劃。
變化五:體能考試由原來的“體能測試”改為“體能測評”,並且在考試的具體專案中發生了較大變化
2011年規定:體能測試按照《安徽省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專案和標準(暫行)》(皖人發〔2008〕3號)規定,分別由省直各招錄機關和各市負責組織實施。體能測試三個專案達標即為合格。而在2012年中則規定:體能測評按照《關於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專案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規定,分別由省直各招錄機關和各市負責組織實施。其中,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兩個專案的測評次數均為1次,縱跳摸高的測評次數不超過3次。
2012年新的體能測評標準為:
變化六:今年對“基層工作經歷”的要求限制更加嚴格
以往的公告中,招錄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須具備在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即可,而在2012年的公告指出報考人員須具備在縣(市、區)級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的經歷。
另外,在以往的公告中指出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和與縣(市、區)委組織部簽訂的選聘協議書;而在今年的公告中則要求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影印件。
變化七:公告中的相關規定向中央國考的公告政策靠攏
除上述第六條在體能測評方面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外,在招考警察職位方面,報考人民警察(含法院、檢察院等系統的司法警察,下同)職位的年齡按人社部發〔2011〕115號檔案精神執行,使得部分碩士、博士(非在職)人員有了報考法醫、獄醫、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