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推進法治建設?

Tags: 社會, 法律, 法治,

和諧是社會發展的至高境界,我們所要構建的和諧社會,是整個社會的和諧,而實現和諧社會的推動力則是依法治國,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更加迫切的需要依法治國順利進行,也需要我們全社會共同努力才能實現社會和諧社會。

方法/步驟2

強化法律宣傳,營造法律至上、敬畏法律的社會氛圍。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要高揚民主和法治的旗幟,樹立和維護憲法、法律的權威,把依法執政的過程作為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過程。要堅持人民當家作主,不斷拓寬渠道,積極引導人民群眾合法、負責、理性、有序地參與國家和社會管理。要繼續在全體公民中增強法律意識、普及法律知識,特別是加強對黨員領導幹部的教育,牢固樹立法治觀念,樹立黨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的觀念,支援和保證國家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為維護法律尊嚴、公民權利和社會公正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強化立法工作,完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完備的法律體系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條件。目前,我國以憲法為核心的法律體系初步形成,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生活的主要方面 基本上實現了有法可依,但立法的領域、數量、質量等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還有差距,必須下大力氣研究解決。應樹立以人為本和尊重人權的立法理念;對立法重點和利益協調方式進行相應的調整,實現立法與社會發展的和諧統一。應高度重視社會管理、公共服務,以及環境保護、資源利用和生態維護方面的立法;高度重視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的立法,特別是加強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保障農民利益、促進就業和完善社會保障,以及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發展方面的立法。加強環境保護立法,以法律制度維護和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

強化機制創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首先要逐步建立健全"權責明確、相互配合、相互制約、高效執行"的司法體制,按照司法權的權屬性質,合理劃分和科學配置司法權,形成良性的制約監督關係,最大程度地防止司法領域裡各種腐敗現象的滋生。其次,應確立司法公正的價值目標,全力構建維護社會公正的司法體制,使司法成為維護社會公正的有效平臺;充分發揮司法機關解決糾紛、化解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司法功能;實行司法公開特別是審判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司法公正的實現;提高司法效率,把效率和公正有機統一起來,及時化解社會衝突。

強化打擊力度,確保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和諧社會是一個穩定安寧的社會。政法機關要堅持"嚴打"方針,堅決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等犯罪活動,維護國家的統一和安全;嚴厲打擊殺人、搶劫、綁架、傷害等嚴重影響群眾安全的多發性犯罪,努力創造良好的治安環境;依法懲治各類擾亂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穩定社會主義市場秩序;積極查辦職務犯罪案件,促進黨風廉政建設與和諧社會建設。

強化綜合治理,發揮社會管理作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社會管理是篇大文章,經濟越是發展,越要重視和加強社會管理。一是加強對流動人口的管理。要充分尊重流動人口對於人際關係需要,加大對其居住地的安全防範力度,認可他們對於城市建設作出的貢獻,增強他們的"歸屬感"、"安全感"。二是要加強對各種社會人的管理。研究加強對社會人進行管理的有效措施,嚴格落實屬地責任、行業責任和單位、社群、企業法人責任,確保無上級主管單位的民營高科技企業職工、流動人口、下崗失業人員、民營高校學生等不脫管失控。三是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應當建立政府對社會組織的資助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措施,發揮社會組織在社會管理中的作用,推動社會組織發展。同時,要依法加強對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的管理。

強化執法監督 ,促進司法公正。一是加強黨委、人大對司法工作監督。二是發揮人民群眾和社會輿論監督。三是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作用。檢察機關通過發檢察建議、出庭支援公訴、抗訴等法定程式,對訴訟活動實行全程監督,還有接受人民群眾的控告申訴。通過這些做法,確保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把立法意義上的公平正義,變成了人民群眾看得見、摸得著的現實,增強人民群眾對法治的信心、對法律的尊崇和守法的自覺性。

強化人權意識,更新司法理念。一是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是進一步加強政法隊伍思想政治建設的重大舉措,也是法律創制和實施的先決條件,只有把人民主權、保障權利、制約權力、法制統一、公正司法、依法辦事等社會主義微觀法治理念貫穿到立法、司法、執法和守法的全過程,才能保證黨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和依法執政,實現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是法治現代化程序的牽引動力。只有首先推進法治理念的現代化,培植和構築先進法治的社會根基,才能推動法律制度創新和實踐探索,使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和司法實踐更好地體現時代性、把握規律性、富於創造性,加快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現代化程序。二是樹立平等保護的司法理念。維護公平正義,既要維護國家利益、集體利益,也要保護公民和個體私營、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尤其要加強對社會弱勢群體的法律保護,妥善審理涉及進城務工人員、低保失業人員利益及勞動爭議糾紛案件,促進社會保障機制的建立和完善。用法律手段保障中央關於解決分配不公、消除城鄉和地區差距、兼顧各階層利益的措施得到落實。

相關問題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