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續保三大實用妙招?

愛車陪伴人們出入平安,也要及時記得為愛車續保。目前市面上的車險花樣繁多,很多車主無從下手,猶豫不絕。其實只要掌握個別訣竅,車險續保很容易選擇。今天來給大家介紹三大實用妙招,讓您省錢划算買車保。

方法/步驟

一、 車保足額買保障更完善

  一般來說,車險續保時,保險公司一般會提供兩種續保保額,一是按照新車的購置價格續保,二是通過除掉汽車的折舊費用,按照汽車現在的實際價值續保。

  在車險續保時,如若沒有特殊情況,建議車主仍然以新車購置價為保額投保。因為汽車出現故障維修時,修理廠通常都是提供全新的配件,如果車主想要得到足額理賠,就必須按照新車購置價作為保額續保,才能享受到更換零部件所需的全部理賠額。車主如果以汽車實際價值為保額續保車險,其實就是等同於車主認可所有汽車零部件的保額都以它們的折舊價為理賠標準。當汽車出險受損時,保險公司只能按實際價值與新車價格之比,給予相應比例賠償,不足的部分要由車主自行承擔。建議車主在續保時應當以新車購置價為保額購買車險,多繳點保費,卻換來足額的車損理賠,還是值得的。

二、 少理賠多優惠

  很多人以為購買車保之後萬無一失,大小事情都找保險公司理賠。但實際上保險公司對車主也有信譽記錄,理賠記錄越多,意味著續保時能享受的保費優惠就越少。車主如果在上一個投保期內沒有理賠記錄或者理賠次數少、金額低,才能在續保時享受優惠。

  因此在車險續保時,如果愛車沒有理賠記錄,最好繼續在同一家公司上保險,這樣可以得到更多費率優惠。不過,即使在續保時轉保到別家保險公司,只要原先保單上並無出險理賠記錄,新公司也會給予優惠。另外,車輛在使用中發生點不傷大雅的小摩擦,倒不如自己埋單,不要向保險公司報案,以保持該年度保單的“含金量”,獲得保險公司的最高優惠費率。

三、 車保也團購

  團購成為人們消費時首要的選擇之一。買車可以團購,買保險也可以團購。據瞭解,儘管現在保險公司的保費價格比較透明,但是保險代理都會有一定代理費作為利潤。多位車主一起購買,代理大多會給車主返還一部分代理費。一些汽車服務公司或修理店的保險代理也都打出了“團購”的招牌,給車主提供更誘人的保金優惠。不過要提醒車主,續保時團購不能一味貪圖便宜。選擇保險代理、代辦中介時,要認清對方的實力和資質。在保單內容上要更加細心,仔細對比,不要因為一時的優惠給日後理賠留下隱患。

誤區一:附加險?那是花冤枉錢

如果車險條例中明確規定車輛出現事故不予賠付,那麼車主在投保時可根據附加條款再投保一份附加險,這樣出了事情才可能在車險理賠時獲得相應賠償。

即使投保了附加險,一些車輛損失是否能順利獲得理賠仍有前提條件,例如車輛在正常行駛時發生自燃可獲得賠償,但因車主操作不當而自燃,則不予賠償。一樣的,車輛泡水後造成發動機進水可受理車險理賠,但若車主明知發動機進水還啟動汽車,造成的損壞就不在理賠之列;

誤區二:買了車險,不怕負全責

案例,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車主和行人都有責任。為了快速處理事故,交警調解希望車主承擔全部責任,車主認為反正有保險便接受了。可傷者後來成了腦癱,醫療費至少40萬元,保險公司卻只賠償10萬元,餘下的30萬元讓“負全責”的司機傻了眼。

有的車主認為反正有保險公司賠付,事故中的責任認定並不重要,因而在進行責任認定時,有的被保險人“不怕”承擔責任。但是,對於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製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因此,在責任認定中,被保險人一定要明確責任,不是自己的責任不要承擔。

出事後不要認為保險公司擔責,就忽略了責任認定,特別不要對責任“大包大攬”,這樣很容易在之後的車險理賠中為自己帶來後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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