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每年均需要年檢,處理時間根據每個公司成立日期來決定,針對其商業登記證進行一次全新的稽核,稽核的內容包括: 香港公司商業登記的年費續繳,2014年4月1日起最新商業登記證價格是2250元港幣;(注:香 港公司年審政府費用可能會有變化,一般香港政府會在每年3月財政預算案出臺後調整。) 香港公司註冊地址續費和法定祕書的續費隨年檢每年一次,無變動則無需特別通知,如轉代理,則一般會更換祕書服務及註冊地址的。
工具/原料
新公司法實施後,現在需要提交的年報表格是NAR1 ,老客戶簽署此表格或者祕書代簽後即可安排遞交註冊處年報。
如轉祕書處理年檢,首次年檢客戶提供法團表格,之前年檢過的客戶提供近期年報掃描即可
新公司發2014年3月3日實施後,需要至少一名自然人董事,如之前都是法人團體擔任董事,需要做調整,否則會被政府罰款及起訴,需要儘快於2014年度委任一名新的自然人董事。
方法/步驟
問1.
交付週年申報表應使用哪種表格? 需要多少登記費用?
答.
交付週年申報表應使用指明表格NAR1。交付週年申報表時所須的每年登記費用視乎公司的類別而定。登記費用的詳情,請參閱問13(私人公司), 問22(公眾公司)及問27(擔保有限公司)。
問2.
公司何時需要交付週年申報表登記?
答.
公司須在申報表日期後的42日內交付週年申報表登記。申報表日期視乎公司的類別而定。申報表日期的詳情,請參閱問12(私人公司), 問21(公眾公司)及問26(擔保有限公司)。
問3.
公司必須在申報表日期後的42日內交付週年申報表登記。在計算這42日期限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是否包括在內?
答.
是。在計算42日期限時,星期日和公眾假期也包括在內。不過,如果第42日為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到期日會延至下一日(該日並非星期日或公眾假期)。如限期最後一日是星期六,而當日並非公眾假期,請同時參閱問4。
問4.
如交付週年申報表的限期最後一日是星期六,檔案可否延至下星期一交付?
答.
由於公司註冊處處長(「處長」)無權延長交付週年申報表的法定期限,如交付的限期最後一日是星期六,限期將會維持不變。有 關交付週年申報表的訂明時限,以及《公司(費用)規例》(第622K章)所訂明的按交付日期遞增的登記費用會繼續適用。公司及檔案提交人應儘早向處長交付 法定申報表。如公司及其高階人員擬親身到本處交付週年申報表,宜提前在星期五交付,以免需要繳交較高的登記費用。如在限期過後的星期一交付週年申報表,便 須繳付較高的登記費用。另一方面,公司也可以考慮採用郵遞方式,在限期最後一日或之前交付週年申報表。如限期最後一日是星期日或公眾假期,請同時參閱問3。
如以郵遞方式交付週年申報表,若公司註冊處處長沒有收到該檔案,則該檔案不會被視為已遵從交付檔案的規定交付處長。請同時參閱問10。
問5.
如交付週年申報表的限期最後一日是星期六,公司註冊處停止辦公,公司應怎樣處理?
答.
公司及檔案提交人可以在限期最後一日或之前,親身向本處交付檔案,特別是週年申報表,或以郵遞方式交付本處(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14樓)。客 戶亦可於星期六(公眾假期除外)將檔案和支票放入本處設置於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大堂詢問處附近的檔案投遞箱內。「註冊易」的註冊使用者可透過「註冊易」以電 子形式交付週年申報表。有關詳情,請瀏覽「註冊易」。
問6.
2014年3月3日後在《公司條例》(第622章)下,可否使用「資料並無改變的證明書」交付週年申報表登記?
答.
不可以。《前身條例》(即在《公司條例》(第622章)生效日期前不時有效的《公司條例》(第32章))第107(5)及(6)條於《公司條例》(第622章)生效時廢除,因此,在《公司條例》下,公司不可使用「資料並無改變的證明書」交付週年申報表。
問7.
公司已到期交付週年申報表,公司資料及董事和公司祕書的資料都有更改。這些改變應否在週年申報表述明?
答.
週年申報表須提供截至申報表日期為止的資料。公司資料如有更改,公司亦須按照《公司條例》有關條文,以適當的指明表格申報。舉例來說,表格NR1用作申報更改註冊辦事處地址,表格ND2B申報更改董事住址等。
問8.
我沒有收到公司註冊處的催辦信,以致逾期交付週年申報表登記,因而須繳付較高的登記費。我可否申請豁免繳交較高的登記費?
答.
公司的董事及公司祕書均有責任遵從《公司條例》的規定,在訂明時限內交付週年申報表及其他法定檔案。每年登記費是《公司(費用)規例》(第622K章)所 訂明的法定費用,應在交付週年申報表時繳付。公司註冊處處長對於應繳的金額沒有酌情決定權。所須繳付的每年登記費是根據交付週年申報表的時間而釐定。
問9.
我可用郵遞方式交付週年申報表嗎?如我以郵遞方式交付週年申報表,郵遞當日會被視為週年申報表交付日期嗎?
答.
你可以用郵遞方式交付週年申報表。在計算應繳的每年登記費時,信封上的郵戳日期會被視為交付日期。你應在訂明時限的42日內儘早交付週年申報表以避免因未能預知的情況所造成的延誤及繳付較高登記費。請同時參閱問10。
問10.
有關以郵遞方式向公司註冊處處長交付週年申報表方面,有否任何我需要留意的事項?
答.
有。以郵遞方式交付週年申報表的人士須特別留意。如以郵遞方式交付週年申報表,若公司註冊處處長(「處長」)沒有在訂明時限內收到該週年申報表,則該週年申報表不會被視為已遵從有關規定交付處長。逾期交付週年申報表須繳付大幅提高的登記費
問11.
我的公司已繳付今年的商業登記費,為何向公司註冊處交付週年申報表登記時仍要繳付每年登記費?
答.
辦理商業登記及換領商業登記證屬稅務局轄下商業登記署所執行的《商業登記條例》(第310章)的法定要求。即使你已換領商業登記證,你仍須根據《公司條例》向公司註冊處交付週年申報表及每年登記費。
香港公司註冊處處理年檢辦事處地址及服務時間
公眾假期 - 公司註冊處於公眾假期休息。
五天工作周 - 由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起,公司註冊處的公眾服務實施五天工作周。請按此處參閱詳情。
地址 -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4樓
注意事項
年報最晚需要於成立後滿週年日期的42天內遞交,否則需要繳納罰款870HKD
商業登記需要於滿週年的一個月內繳納,逾期罰款300HK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