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要性
現代足球比賽最本質的特點是高速度、強對抗。體現在防守時,特別是在防守三區內盯逼更積極,搶斷更為凶狠,隊員之間的保護也迅速而及時,這些防守措施最大限度地遏制進攻隊員無球和有球活動。與此同時現代足球表現出對防守的高度重視“穩固的防守是取勝的基礎” “守好了再攻”等巳成為當今足球比賽的基本哲理。當比賽處於防守時,整隊的回防速度常快於對方的進攻速度,在防守的關鍵地區更是採用以多防少的壓逼式打法。在這種緊密的防守條件下,進攻隊員所能創造利用的時間更少,空間也更狹小,這就給進攻技戰術的發揮帶來了更大的困難。自70年代“全面型”足球問世以來,在近幾屆的世界盃足球賽中,平均每場進球為2.58 ± 0.208個。與此相反,防守人數增加,國際足聯規定對防守隊員的犯規判罰更加嚴厲,使得攻方在前場獲得並利用定位球創造得分機會也大大增加。通過對近幾屆世界盃賽決賽階段的兩百餘場比賽統計,定位球進球率佔總進球的百分之三十一點七,進攻三區的任意球佔百分之四十三點一。更關鍵的是許多重要比賽的勝利,通常通過任意球角球和擲界外球的巧妙配合或卓越的射門技術破門得分而實現的。所以,[1]已經被廣泛得到重視,列為重要得分手段,其發展潛力很大。
2.相關規定
任意球規定
無論是直接任意球還是間接任意球,踢球時必須將球放定,踢球隊員在球未經其他隊員觸及前,不得再次觸球。
直接任意球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對方球門,判為得分。
如果直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門,判給對方踢角球。
間接任意球訊號當裁判員判間接任意球時,應單臂上舉過頭,並保持這種姿勢直到球踢出後被其他隊員觸及或成死球為止。
球進門只有當球進門前觸及到另一名隊員才可得分。
如果間接任意球直接踢入對方球門,判為球門球;
如果間接任意球直接踢入本方球門,判給對方踢角球。
任意球的位置在罰球區內的任意球屬於守方的直接或間接任意球:
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44米(10碼);
所有對方隊員應站在罰球區外直到比賽進行;
當球被直接踢出罰球區比賽即為進行;
可以在球門區內任何一點踢任意球。
屬於攻方的間接任意球 ·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44米(10碼)直到比賽進行,除非他們已站在本方球門柱之間的球門線上;當球被踢並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在對方球門區內踢間接任意球時,應在距犯規發生地點最近的、與球門線平行的球門區線上執行。
在罰球區外的任意球:所有對方隊員距球至少9.144米(10碼)直到比賽進行;當球被踢並移動時比賽即為進行;在犯規發生地點踢任意球。
違規/判罰:當踢任意球時,對方隊員比規定距離更接近於球,應重踢。
當守方在本方罰球區內踢任意球時,球未被直接踢出罰球區,應重踢。
由除守門員外的隊員踢任意球如果比賽進行後,踢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踢球隊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踢球隊員本方罰球區內,將判罰球點球。
由守門員踢任意球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再次觸球(用手除外):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如果比賽進行後,守門員在其他隊員觸球前故意用手觸球: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外,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直接任意球;如果犯規發生地點在守門員本方罰球區內,由對方在犯規發生地點踢間接任意球。
其他定位球規定
球門球:球員將球踢出對方底線,由對方發球門球。球門球一般由守門員在小禁區內開球,球未出大禁區,本方球員不得再次碰球。開球門球有越位判罰,當初制定越位規則主要就是針對球門球的。在沒有越位判罰的時候,一方守門員得到球后,其他20名球員都會聚集到另一個球門附近等待機會然後混戰一場。如此情況導致足球比賽觀賞性很差,於是國際足聯制定越位規則以避免這種情況。發球門球時,如本方接球隊員未越過中線,則不存在越位。
角球:球員將球踢出本方底線,判對方發角球,發球時,球放在直徑1米的半圓形區域內,角球不存在越位。
點球:球員在本方禁區內犯規,由對方發點球。球踢出之前,其他任何球員不得進入禁區,守門員不得離開門線。
中圈開球:上下半場比賽開始時,各由一方開球,開球由兩名隊員配合,球開出前,其他隊員不得進入中圈。一方得分後由另一方在中圈開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