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合同法修改了什麼地方?

2013年七月一號開始實施新勞動合同法,關於該合同法有部分修改,最引人關注的是“臨時工”與正式工同工同酬,那麼具體修改了那部分呢?下面就詳細講解一下。

工具/原料

提前閱讀勞動合同法全文。

方法/步驟

明確勞務派遣三種形式(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 。臨時性工作崗位是指存續時間不超過六個月的崗位;輔助性工作崗位是指為主營業務崗位提供服務的非主營業務崗位;替代性工作崗位是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因脫產學習、休假等原因無法工作的一定期間內,可以由其他勞動者替代工作的崗位。

勞務派遣公司將受審批。根據《勞動合同法》修正案,經營勞務派遣業務,應當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申請行政許可;經許可的,依法辦理相應的公司登記。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勞務派遣業務。

派遣員工“同工同酬”。被派遣勞動者享有與用工單位的勞動者同工同酬的權利。用工單位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

注意事項

事先最好是閱讀最新的勞動合同法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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