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檢驗論文署名的書寫方式如下四個步驟
方法/步驟
(一)署名的條件
作者署名必須具備四個條件:①作者應是論文學術內容,至少是部分內容的創作、構思、設計者;或提出撰寫計劃(如述評、綜述)者。②作者應是論文中資料或調查材料的採集者。③作者應是參與論文撰寫或校訂其學術內容的人.④作者應能為其負有貴任的論文學術內容進行答辯。
若確係自始到終對其研究進行指導者,如研究生導師,可署某某指導或列為作者最後一人.集體創作或受委託綜合多篇文稿的撰稿人,可署名某某執筆。
不具備作者條件,僅參加部分協作或配合工作者,一般加括一號且於正文未、參考文獻之前,註明某某給予協助,或某某參加某項工作,或致謝。文章的整理、執筆,綜合者亦可如此處理。
如果僅僅臨草幾張圖.拍幾張照片,幫助飼養動物,或者僅僅閱讀過論文而沒指出重大修改意見一者,就不必表示感謝,當然更不能列為作者了。
(二)署名的排列順序
作者署名按貢獻而不是按職位排列名次,在撰寫論文時就要協商好,第一作者是誰?以下如何排列?一經議定就不要中途更改。如確因某種原因必須中途更動時,應由有關單位開具證明,編輯部才予以接受。參加研究片如已死亡.應在姓名四周加線框,第一作者是編輯部聯絡物件,因故不在時(如出國、含加會議、休假等),第二作者要主動與編輯部取得聯絡.
(三)作者單位及通訊處
科技論文,一般要求在署名的同時寫上作者的單位和聯絡地址。這主要是為了方便聯絡,同時.在某種程度卜:也可防止論文的內容失實.因為單位應該對保證論文的真實性負一定責任。
通訊地址一定要詳細,否則,會因編輯部不能與作者及時聯絡而耽擱稿件的修改,從而導致失效而退稿—這種情況經常遇見:或壽論文發表後.讀者無法與作者商討有關問題,有可能失去本來可以得到的寶貴經驗.
投給公開發行或國內發行雜誌的論文,均要寫清,省(或直精市)、市、縣、鄉鎮的名稱,且不能漏掉這些表示區城範圍的地點.否則,可能造成誤解.如:“吉林傳染病醫院”,其中“吉林”是指.省”,還是指“市”,讀者搞不清楚.保密單位要寫明郵政信箱號碼,單位番號(代號)。如不涉及保密,番號前註明省市.單位名稱不能用縮寫。大城市還要在稿件中註明街道、門牌號碼(一般不寫在署名欄內,可注在別處).
以上的通訊處應該是該科研完成的地方,若作一者目前已不在那裡,則應寫原單位,但要用腳註在稿件後註明目前的通訊處。
(四)單位與署名的位置
單位與署名可採用以下幾種方式。投稿時需依擬投期刊的要求而定。
1.位於文題下方,單位及郵政編碼在左,姓名在右.或單位及郵編位於文題下方居中,姓名在單位下方居中.
2位於文題下方,姓名在左,單位及郵編用括號寫明在右.或姓名位於文題下方居中,而在姓名下方用括號寫明單位及郵編.
3.姓名位於文題下方居中,依貢獻大小排列次序,不加單位及郵編,而在首頁左下角註明其單位(包括第一作者的郵政編碼和所在城市或地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