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運違禁物品演變了,違禁品都有哪些呢?違禁物品一般指國家規定限制生產、購買、運輸和持有的槍支彈藥、刀具、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竊聽竊照專用器材、迷藥、毒品等。
違禁物品包括:
1、爆炸性、易燃性、腐蝕性、毒性、強酸鹼性和放射性揮發性的各種危險物品,如雷管、火藥、爆竹、汽油、酒精、煤油、桐油、生漆、火柴、農藥等所有列入化學工業出版社出版的 “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中的化工產品;如你交寄的化工產品未列入“化學危險品實用手冊”中的,你必須提供地市以上一級化工產品鑑定部門出具的鑑定書,證實相關物品屬非危險化工產品方可交寄,相關鑑定部門必須對鑑定結果負責。
2、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如鴉片、嗎啡、可卡因 、高根等;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如軍火武器、貨幣等。
3、容易腐爛的物品、各種活的動物(如鮮魚、鮮肉等)。
4、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如屍骨(包括已焚化的屍骨)、未經硝制的獸皮、未經藥制的獸骨等。
5、反動報刊、書籍、視窗或者淫穢物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