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方法綜合判定車輛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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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值域判定法 當電控單元接收到的輸入訊號超出規定的數值範圍時,自診斷系統就確認該輸入訊號出現故障。例如:某清障車水溫感測器設計在正常使用溫度範圍-30—120℃(或範圍更大些)內,輸出電壓為0.30—4.70V,所以當電控單元檢測出訊號電壓小於0.15V或大於4.85v時就判定水溫感測器訊號系統發生短路或斷路故障。

2、 時域判定法 當電控單元檢測時發現某一輸入訊號在一定的時間內沒有發生變化或變化沒有達到預先規定的次數時,自診斷系統就確定該訊號出現故障。例如:氧感測器在清障車發動機達到正常工作溫度,控制系統進入閉環後,電控單元檢測不到氧感測器的輸出訊號超過一定時間或者氧感測器訊號在0.45V上下的情況已超過一定時間,自診斷系統就判定氧感測器訊號系統出現故障。

3、 功能判定法 當電控單元給執行器發出動作指令後,檢測相應感測器的輸出引數發生變化,若感測器輸出訊號沒有按照程式規定的引數變化,就確認執行器或電路出現故障。例如:一般清障車EGR系統裝有EGR閥高度感測器,用以檢測EGR閥是否正常工作。但有的汽車並沒設定EGR閥高度感測器,當電控單元發出開啟EGR閥命令後,通過檢測進氣壓力感測器MAP輸出訊號是否有相應變化,也可以確定EGR閥有無動作,若沒有變化,則確認EGR閥及電路有故障。

4、 邏輯判定法 電控單元對兩個具有相互聯絡的感測器進行資料比較,當發現兩個感測器訊號之間的邏輯關係違反設定條件時,就斷定其一定有故障。例如:電控單元檢測到發動機轉速大於某個轉速時,節氣門位置感測器輸出訊號小於某個值,則判定節氣門位置感測器出現故障。

當電控單元ECU中的診斷系統檢測到清障車故障訊號後,便立刻將故障資訊以故障程式碼的形式儲存到儲存器中,同時點亮故障警告燈,以顯示故障資訊。電控系統在提高清障車效能的同時,也使汽車的故障診斷變得複雜起來。汽車維修人員通過讀故障碼,大多數情況下都可以診斷出故障以及故障可能發生的原因和部位。

在對汽車維修時,若一味依靠故障碼診斷故障,往往會出現判斷上的失誤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故障碼僅僅是電控單元(ECU)程式的界定系統是否“正常”的結論,在複雜多變的情況下,電控單元(ECU)不一定能夠真正的判明故障所在部位。因此,在對電控清障車進行維修時應綜合分析判斷,結合清障車自診斷結果、清障車故障的現象來尋找故障部位。並經確認後,針對事故原因做出進一步判斷後著手處理,使故障清障車得到正確維修,恢復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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