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業稅務登記需國稅和地稅聯合辦理,辦理時需要提供的資料有以下內容:
(一)相關表格
1.《稅務登記表》一式三份;
2.《房屋、土地、車船情況登記表》一份(提交地稅);
3.《企業所得稅納稅鑑定表》一式三份(非企業所得稅納稅人除外,提交國稅);
4.《辦稅人員備案表》一式兩份;
(二)附報資料
1.工商營業執照或其它核准執業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
2.組織機構程式碼證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
3.外經委批覆、批准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外資企業提供);
4.公司章程或者合夥協議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董事會決議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法人單位提供);
5.驗資報告原件一式兩份(法人單位提供);
6.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原件及影印件一式三份;
7.財務負責人身份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辦稅人員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一式兩份;
8.生產經營地證明材料:
(1)自有房產,提供自有房產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影印件各一式兩份;
(2)承租房產,提供租賃合同、出租方房產證、土地使用證影印件各一式兩份。
以上所提供資料原件用於稅務機關稽核,影印件稅務機關留存,影印件需寫明與原件一致並加蓋單位公章予以確認。
圖1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表樣
(三)辦理程式
1.到行政服務中心國稅登記視窗領取稅務登記相關表格一式三份,按要求如實填寫後,連同資料一起報送國稅登記視窗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2.對符合條件且資料報送齊全、真實的,國稅登記視窗予以受理並即時辦結,發給《稅務登記證》正本和副本,收取稅務登記工本費。
3.辦理稅務登記的企業攜帶稅務登記證副本和行政服務中心所發的通知書到主管國稅機關綜合服務視窗辦理以下涉稅事宜:
(1)攜帶公章、印鑑、營業執照影印件開設納稅專戶;
(2)申請辦理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
(3)辦理髮票供應資格認定。
圖2稅務登記證辦理(國稅與地稅分別辦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