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引論
一、實驗心理學的性質
(一)實驗心理學的定義
實驗心理學是在實驗控制條件下對心理和行為進行研究工作的心理學。(研究方法)
(二)實驗心理學的學科內容
1、闡述實驗方法和實驗設計。(涉及心理學實驗的一般原理)
2、闡述實驗法在一些領域中的應用。(如何在具體領域中應用實驗方法)
(三)心理實驗及其特點
心理實驗是在嚴密控制的條件下,有組織地逐次變化條件,根據觀察、記錄、測定與此相伴隨的心理現象的變化,確定條件和心理現象的關係。具有以下特點:目的性、準備性、驗證性、因果性、嚴密性。
二、心理實驗中的變數
(一)實驗中主試與被試
主試:實驗者,主持實驗的人,發出刺激給被試,通過實驗收集心理學資料。
被試:實驗物件,接受主試發出的刺激,並作出反應。
(二)自變數
自變數即刺激變數,它是由主試選擇、控制的變數,它決定著心理和行為的變化。
(三)因變數
因變數即行為變數,也就是被試的反應,它是自變數造成的結果,是主試觀察或測量物件。
(四)額外變數
額外變數是實驗中應該保持恆定的變數。它是要被嚴格控制在恆定水平的,也被稱為控制變數。
自變數的種類及有效性:
1、刺激特點自變數
2、被試特點自變數
3、環境特點自變數
4、暫時造成的被試差別
當自變數水平或數量有了變化並導致行為改變,我們就說行為是處在自變數的控制之下。(自變數是有效的)
因變數的信度、效度與敏度及種類
1、因變數的可信度即信度
信度是指一致性,同一被試在相同的實驗條件下應該得到相近的結果。
2、因變數的有效性即效度
當確是自變數而不是其他各種因素造成了因變數的變化時,我們就說這種因變數是有效的。
如果因變數的變化不是由自變數造成,而是由其他的因素造成的,我們就說這種因變數是無效的,或者說,產生了自變數的混淆。
3、因變數的敏感性
自變數發生變化可以引起相應的因變數的變化,這樣的因變數是敏感的,反之就是不敏感的。不敏感的因變數的兩個典型例證:
高限效應(ceiling effect)低限效應(floor effect)
4、因變數的種類
(1)反應速度(2)反應的準確性(3)反應的難度(4)反應的機率(5)反應的強度
額外變數的控制
額外變數是必須加以控制的,如不控制額外變數,就會弄不清因變數的變化是由自變數的影響引起的,還是由額外變數的變化引起的,因而就不能得出結論。評價一項實驗設計的好不好的一個重要依據就是看研究者是否能成功的控制那些額外變數。
三、各種不同的實驗正規化
實驗正規化即相對固定的實驗程式,它的出現大多具有一定的理論背景。
實驗正規化的價值:
1、使某種心理現象得以清晰準確的描述和表達。
2、檢驗某種新的假設或概念。
四、心理學規律的性質
定性的規律——疾病是由病菌造成的。疾病是由陰陽失調造成的。(生物學規律)
定量的規律——萬有引力定律:自然界中任何兩個物體都是相互吸引的,引力的大小跟這兩具物體的質量的乘積成正比,跟它們的距離的二次方成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