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交通肇事賠償標準攻略?

交通事故發生後,輕者會造成人員受傷或財產損失,重者可能會導致數人死亡或鉅額財產損失,構成特大安全事故。

步驟/方法

一、人身損害賠償
1、醫療費。在實務中包括實際支出的費用和後期治療費。在訴訟中,實際發生的費用以一審辯論終結為截止時間,此前發生的數額為責任人賠償的數額。此後發生的費用可以協商解決,大多是另案處理,等實際發生後,再行賠付。
2、誤工費。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4、護理費。要準確確定受害者的護理費應當明確護理的期限、護理人數、每天的護理費。護理期限應計算至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時止。受害者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護理費=每天的護理費*護理天數*護理人數
5、交通費,是指因交通事故受傷的人員到醫院治療、住院治療、轉院治療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及親朋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實而發生的交通費用。
6、農村居民的殘疾賠償金。農村居民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上一年度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賠償係數*賠償年限
7、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城鎮居民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賠償年限*賠償係數
8、傷殘人員的殘疾用具費。
9、被扶養人生活費。應考慮賠償基數、賠償期限、賠償份額以及賠償總額限制。
10、農村居民的死亡賠償金。應考慮賠償基數;賠償指數,即年數;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以及死亡者年齡的因素。
11、城鎮居民的死亡賠償金。與農村居民死亡賠償金相區別在於賠償基數的不同。
12、喪葬費。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

二、精神損害賠償 
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三、財產損失賠償
1、直接財產損失
2、間接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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