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門在外,辛辛苦苦賺點錢回家過年,可是到年底老闆即拖著工資不發,那我們該怎麼辦呢?
工具/原料
工作證
方法/步驟
先和你的直屬上司溝通,如果他也沒辦法,要看他跟老闆還是跟員工站在一路的,跟老闆站一路就把話說狠一點,起訴之類的讓他轉達,跟員工站一路的可以聯合起來追討
搞清楚這個老闆企業的性質,以確定申請仲裁的物件。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則向勞動關係所在地(就是說你在什麼地方上班)勞動仲裁委員會以公司為被訴人申請仲裁;如果是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則向勞動關係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以企業和個人為被訴人申請仲裁
根據1994年12月3日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三條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所以,你可以申請仲裁的金額包括工資和逾期支付工資的額外經濟補償金
另外有兩種辦法:第一,到工廠所在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第二,如果勞動局不受理的,可帶著勞動局不受理通知單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但是最好是能自己要回來就自己要回來,用法律的是一個沒法的過程了
注意事項
勞動爭議60日內提起勞動仲裁申請,主要提交的材料。如果對仲裁裁決書不滿,在15日內要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