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說你已經決定不穿平跟鞋,那說明你對自己的腿型並不怎麼滿意,而鞋跟在四英寸以下的鞋子,則完全不能起到美化腿型的效果,中跟鞋只會讓你的小腿肚看起來更加壯實。
方法/步驟
對於潮流,我的確比較盲從又缺乏獨創性。我曾經嘗試過所有的不切實際又稱不上造型的服裝,而且朝三暮四。但是你不可能看到我穿一雙中跟鞋出門,儘管這種不體面的鞋如今被認為很時髦。
我其實不是那種愛鞋如痴,不蹬上一對鞋跟六公分高以上的鞋子出門就渾身不舒服的人。我甚至對所謂的流行鞋款也不怎麼感冒,相反的,我對那些看起來塊頭不小卻穿著舒適的鞋子更加偏愛,許多時候其實我還是穿著平跟鞋,當然,除了Crocs。
不過,說到除了高跟鞋之外的有跟鞋子,其實我完全看不出將它們的鞋跟定義成不同分類有何必要,低跟、中跟,不管怎麼個叫法,其實都是一樣。假如說你已經決定不穿平跟鞋,那說明你對自己的腿型並不怎麼滿意,而四英寸以下的鞋子,則完全不能起到改變你腿型的效果。另外,你也別和我爭論關於舒適的問題,只要是鞋跟有高度的鞋子走在路上都不會舒服,這並不取決於你離地面是兩英寸還是三英寸。若你追求舒服和平穩,我想你可以試試穿高筒套鞋,或乾脆結婚好了。
要想讓你的雙腿看起來更直、更細、更美,中跟鞋的效果根本不能和高跟鞋相提並論。相反的,它們只會讓你的小腿肚看起來更加壯實,因為它們在行走時給小腿肌肉造成的壓力,讓這裡變成了結實的兩塊,這會讓你看起來很像是文藝復興時期穿著馬褲的國王。
並且,它們也絲毫沒有魅力可言,除非你自己定義的魅力能比ChristianLouboutin 定義的更能夠被人接受。中跟鞋通常會不可避免的讓人聯想到過於蒼白的肉色褲襪以及不合身的聚酯面料鉛筆裙。我至今清楚記得,自己在讀完《BJ 單身日記》之後,曾多麼渴望擁有一雙Bridget Jones 穿的中跟鞋。當然在1996 年,這種造型是可以接受的,不過,她恐怕也在很早之前就把這種鞋子扔進垃圾桶了。
但是,這一季許多設計師都對中跟鞋熱衷起來了,不僅如此,他們還把許多過去衣櫥中應該被扔掉的行頭全部翻了出來。Marc Jacobs 對於把老式著裝改頭換面似乎很上癮,腰包、1980 年代服飾以及中跟鞋都無數次的出現在他的同名系列服裝中。不過嚴格說起來,這些鞋子都算是楔跟鞋。楔跟不會像中跟那麼拘謹,所以要是你想換換口味脫掉高跟鞋,楔型鞋也算個不錯的替代品。
當然,潮流正如鞋子引起的雙腳抽筋一樣,可能稍縱即逝,也可能頑固不化。但沒有什麼比看見某些可憐人穿著他們不能駕馭的鞋蹣跚而行來得更糟糕。想穿著高跟鞋健步如飛,你可以選擇稍微粗一些的鞋跟,而且,前腳掌最好有墊高設計。如果擔心摔倒,可以考慮腳踝處有綁帶的款式。本季T臺上這一類高跟鞋很多,從Lanvin 到Alexander McQueen,選擇甚廣。
儘量避免一些過於科幻或卡通的款式。綁帶過多或是亮晶晶的超跟厚底鞋也已經過時了。這一季的風格非常簡單質樸,請留意木質細節、帆布材質以及整潔的線條。不過,不管你怎麼選,都要記著,穿高跟鞋,就要高過四英寸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