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澳洲房產合同究竟應該怎樣籤?

購置物業時簽訂規範的合同,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必須手段,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煩和經濟損失。購買澳洲房產者有權通過專業律師嚴格要求澳洲房產開發商和澳洲房產中介代理遵守規範。

1、原始資料:關於您欲購的房產所佔有的土地的地點、面積、歷史上曾經在這塊土地上發生過各次交易的賣主的姓名,貸款的機構。這是一份影印件,叫做"title".

2、政府出具的計劃資訊,它告知這塊土地的被批准的使用用途,即是否可以當作為民居,或可用於經商或可再開發。

3、房產是否還有以前發生的貸款,各項開銷,比如市政稅﹐水費等。(澳洲房產稅費支出)

4、政府出具的建築限制建築許可,是指過去七年中針對任何新建或改建專案所下達的。

5、其它附屬協議:與該房產有關的與它人的協議﹐例如皇嘉,海外房產周圍的圍牆方位、面積、高度﹐以及是否允許你再在屬於你的房產範圍內建你需要或可能需要的附屬建築物等。

以上各項資料在澳洲大部分地區稱為"賣主宣告(Vendor'sStatement(orSection 32))"。在新南威爾士,也認定為"售房合同(Contract of Sale)"的一部分。這份宣告,買主的房產代理必須為您提供。賣主和房產代理為所提供的資料必須保證其正確和詳盡,這是澳洲房產法律所規定的。

二、合同的正文

1、當然必須明確標定價格;

2、成交日期(即你已認可交付給你的房產完全符合合同中的規定,你願意擁有該房產並全額支付購房款之時);

3、動產(屬於你在購房時合同中標明的可移動的所購房產內包含的所有財產,如窗簾、電器裝置配置等)

4、特別要約或規定:如您的貸款條件、方式(澳洲房產貸款相關)。房屋質量要求的特別標準。以及一切在最終成交前。賣方責任範圍內應做到的事。

5、合同中必須沒有任何對購房者或使用不利的內容。

6、售房合同中必須詳細載明您認為應該歸入購房權益的附帶設施和相關用具,比如附屬設施中的活動鐵皮房子等。當您對一切都滿意而且資金的進入已獲書面批准,合同方可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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