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買的房產離婚時如何規避房產分割糾紛?北京離婚法律諮詢中心在此針對此問題做如下分析,首先我們先來看看婚前房產3種情形,看看你是哪一種:
在實際的買房過程中,婚前個人名義購買的房產有以下幾種情形:
1.婚前以個人名義購買,並且已經支付全額房款,則該房產在婚後仍屬於個人財產。
2.婚前以個人名義並且利用按揭貸款購買,婚後共同還貸或以自己存款還貸,該房產婚後還貸部分和房屋升值部分屬共有財產。婚前所償還銀行部分的按揭款及計息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3.婚後以個人名義購買,該房屋屬夫妻共有財產。
北京離婚法律諮詢中心支招·三招避免房產糾紛
步驟/方法
第一招
婚前買房應依據實際情況進行署名
籤合同和辦房產證間隔有比較長的一段時間,一般區分共同財產是以合同的付款時間為主。區分財產是自有或共同財產是以付款時間和付款人為準。如買房者是共同置業,最好寫兩個人的名字。如是自己買房,最好寫一個人名字。
第二招
父母“贊助”最好留下憑證
年輕人後所置的房產,實際上是父母的財產你在用。如果覺得有必要,每一筆資金都應留下收條和借條,來證明自己房款的真正來源是父母而非自己或其他人。
第三招
婚前財產最好事先公證
結婚前,男女雙方可以依法到公證機關對各自的財產、債務的範圍、權利歸屬問題進行公證,經過公證的財產約定將會得到法律直接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