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險 All Risks ,這個名詞表面涵義使人有點混淆,以為這類保險包括範圍相當廣泛。事實上,有些風險仍然不在承保之列。換言之,投保人不應對全險 一詞顧名思義,而應詳細閱讀保單內的條文。 全險亦稱全保,普通老百姓理解好像是保險買全了,什麼損失保險公司都可以賠的,這在實際操作中是不可能的,現實中,保險公司的汽車保險險種多達幾十種,多數險種都是從設計出來就沒有銷售出一份的。
一般來說大家認可的全險[1]指: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保險+不計免賠+車上人員險等這幾項,有條件還可以附加盜搶險、玻璃險、車身劃痕險、自燃險等。
其實根本沒有全險這個概念,保險公司的險種非常多,以車險為例,一般車輛投保的險種為:交強險(國家法定,必須買的),商業險種有:車損險,商業三者險(限額從5萬到100萬),盜搶險,自燃險,玻璃單獨破碎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發動機進水險,不計免賠特約險等。這一般就是大家所說的全險了,其實就是車輛經常會遇到的一些險種。對保險不大瞭解的以為投保了這幾樣就是全險了,其實僅僅關於車險就是幾十個險種,比如新增裝置險,法律服務特約險,停駛險等等。
汽車保險分成兩大類:強制保險與商業保險。
強制保險,即“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俗稱“交強險”,是國家規定投保人必須投保的險種,但其保險金額相對低;
商業保險,常用的險種也有多個,投保人可根據自己的需要,本著“投保自願”的原則做出選擇:
第三者責任保險:是交強險保障不足時最有效的補充。建議投保;
車輛損失保險:在單方事故中,投保人的車輛造成損失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的險種,建議投保;
車上人員保險:在車輛行駛過程中,因各種意外事件造成車上司機或乘客人身傷害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費用低廉,建議投保;
全車盜搶保險:車輛因被盜竊、搶劫等刑事案件造成損失時保險公司承擔賠償責任,建議根據車輛使用的治安狀況作出選擇;
車身劃痕保險:無明顯碰撞痕跡時,車輛外觀出現各種劃痕時保險公司做出賠償,建議投保;
玻璃單獨破碎保險:無明顯碰撞痕跡時,各玻璃出現單獨損壞時保險公司做出賠償,建議根據車輛使用實際情況做出選擇;
不計免賠特約條款:以上商業保險部分,保險公司為避免各投保人的道德風險設定保險賠償限額,最高賠償實際損失的80%,如投保本不計免賠後,可獲得全部賠償,建議投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