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擔保公司基本概述
(一)擔保公司業務結構
目前,我國擔保機構業務主要包括:公司和個人融資擔保業務、委託貸款(墊款)業務、工程履約擔保業務以及經濟合同履約擔保業務、訴訟擔保業務以及涵蓋資產管理、諮詢、投資顧問、風險投資、基金管理、證券等多個領域的擔保投資業務。
擔保公司為保證擔保業務的資信質量,增加擔保業務的附加價值,目前越來越多的擔保機構還開發了一系列中介業務品種:如諮詢服務、專案論證服務、抵押資產處理服務和代理服務等。
(二)擔保公司收費情況
通常而言,我國擔保機構在開展業務的時候,其收取的費用主要有兩大塊,分別為諮詢、評審費和擔保費。
在擔保專案進入到評審風險的階段,擔保公司需要收取一定的諮詢、評審費,該費率通常為貸款擔保額的1%-3%。而對擔保費的收取,擔保公司需要根據具體的擔保額利率和擔保期限進行計算。
除此之外,當擔保公司接受抵押資產時辦理抵押登記而產生費用時,其也可以向申請擔保者收取一定的費用。
二、擔保行業政策環境分析
(一)擔保行業監管環境變化趨勢
為規範我國擔保行業的健康發展,近年來我國頒佈了各種監管政策性檔案,加大了對擔保行業的監管力度。其中,根據對《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的解讀,不難發現,未來我國擔保行業將會進入加速洗牌的狀態,將淘汰一批盈利差、操作不規範的擔保企業,進而促進融資性擔保業健康長遠發展,緩解我國中小企業貸款難題。
(四)擔保行業市場整頓情況分析
由於一些地區非融資性擔保公司數量激增、業務混亂等問題日益突出,大量非融資性擔保公司不經營擔保業務,甚至從事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資、非法理財、高利放貸等違法違規活動,對有關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造成了嚴重影響。2013年12月21日,銀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資訊化部等八部委出臺了《關於清理規範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通知》,指出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底,各地區要對該行政區域內的非融資性擔保公司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規範。
具體內容詳見前瞻產業研究院釋出的《2015-2020年中國擔保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戰略規劃分析報告》。
三、擔保行業發展狀況分析
自2001年以來,在相關部門的大力支援下,我國以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為主體的擔保機構保持了較快的增長勢頭。資料顯示,截至2012年末,全國融資性擔保行業共有法人機構8590家,增長2.2%,其中國有控股1907家,佔比22.2%,民營及外資控股6683家,佔比77.8%。截至2012年末,擔保公司實收資本共計8282億元,同比增長12.3%,平均註冊資本為964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