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是指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所支付或者承擔的增值稅稅額。本文重點來分享如何進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計算。
工具/原料
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計算
增值稅進項稅額
增值稅
方法/步驟
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分以下兩種情況:
憑票抵扣----一般情況下,購進方的進項稅由銷售方的銷項稅對應構成。故進項稅額在正常情況下是在增值稅專用發票及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註明的增值稅稅額。
計算抵扣----特殊情況下,自行計算進項稅的兩種情況:
(1)購進農產品,除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外,按照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3%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收購農產品的買價,包括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在農產品收購發票或者銷售發票上註明的價款和按規定繳納的菸葉稅。
農產品中收購菸葉的進項稅抵扣公式比較特殊:
菸葉收購金額=菸葉收購價款×(1+10%)
菸葉稅應納稅額=菸葉收購金額×稅率(20%)
准予抵扣進項稅=(菸葉收購金額+菸葉稅應納稅額)×扣除率(13%)
(2)運輸費用。購進或者銷售貨物以及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支付運輸費用的,按照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輸費用金額和7%的扣除率計算的進項稅額。
①計算基數----這裡所稱的准予抵扣的貨物運費金額是指在運輸單位開具的貨物運輸費用結算單據上註明的運費、建設基金,但不包括隨同運費支付的裝卸費、保險費等其他雜費。
②發票種類----准予計算進項稅額扣除的貨運發票種類。不包括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業發票、國際貨物運輸發票和貨運定額發票。
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1.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徵增值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所稱個人消費包括納稅人的交際應酬消費。所稱非增值稅應稅專案,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不動產在建工程。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飾不動產,均屬於不動產在建工程。
本規定不包括既用於增值稅應稅專案(不含免徵增值稅專案)也用於非增值稅應稅專案、免徵增值稅(以下簡稱免稅)專案、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固定資產。
2.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所稱非正常損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盜、丟失、黴爛變質的損失。
3.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
納稅人自用的應徵消費稅的摩托車、汽車、遊艇,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5.上述四項規定的貨物的運輸費用和銷售免稅貨物的運輸費用。
6.一般納稅人兼營免稅專案或者非增值稅應稅勞務而無法劃分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的,按下列公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
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當月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月免稅專案銷售額、非增值稅應稅勞務營業額合計÷當月全部銷售額、營業額合計
7.納稅人境外採購實付款項與海關專用繳款書的差額。
不得抵扣增值稅的進項稅的三類處理:
第一類,購入時不予抵扣——直接計入購貨的成本
第二類,已抵扣後改變用途、發生損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稅額——做進項稅轉出處理(此類轉出又分為三種情況)
第三類,平銷返利的返還收入——衝減進項稅額
具體分析:
第一類,購入時不予抵扣——直接計入購貨的成本
第二類,已抵扣後改變用途、發生損失、出口不得免抵退稅額——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進項稅額轉出有常見的三種轉出方法,即:
直接計算轉出法;
還原計算轉出法;
比例計算轉出法。
第三類,平銷返利的返還收入——衝減進項稅額
凡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無必然聯絡,且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提供一定勞務的收入,例如進場費、廣告促銷費、上架費、展示費、管理費等,不屬於平銷返利,不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應徵收營業稅。
凡與商品銷售量、銷售額掛鉤(如以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的各種返還收入,均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衝減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金,不徵收營業稅。
取得的返還收入採取衝減進項稅的方法:
當期應衝減進項稅金=當期取得的返還資金/(1+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所購貨物適用增值稅稅率
商業企業向供貨方收取的各種收入,即便繳納增值稅,也一律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