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企合作協議書
甲方(銀行):XXX銀行XX支行
乙方(企業):
為建立良好的銀企合作關係,促進銀企雙方的共同發展和長遠合作,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承諾嚴格遵守本協議中的各項條款,履行各自的義務。
一、甲方願意將乙方作為重要的基本客戶,在法律和金融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優先為甲方提供各類信貸資金支援和其他優質金融服務。
二、甲方將根據貸款條件和貸款程式向乙方提供全面的信貸服務,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基本建設貸款、技術改造貸款、房地產開發貸款、票據承兌和貼現等。
三、乙方在符合甲方貸款條件的情況下,將盡力滿足乙方合理的貸款需求。同時乙方財務報表必須真實且保持良好的財務結構,流動比率控制在1以上,資產負債率控制在70%以下。
四、甲方願意將甲方作為主辦銀行,在乙方開立基本存款賬戶或一般結算賬戶,並承諾將主要銷售通過乙方賬戶辦理結算。
五、如乙方在銀行有借款,乙方應按照與甲方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按季(或月)支付借款利息,到期歸還借款本金,保障甲方的權利不受損害。若乙方有違背本協議下第三、四項的相關要求,銀行有權要求乙方提前歸還借款,本協議同時終止。
六、乙方保證不擠佔、挪用貸款資金,嚴格按貸款用途使用信貸資金。
七、乙方保證每季(或月)向甲方提供財務報表,並保證財務資料的真實性。
八、乙方同意其結算業務、代發工資、專案評估諮詢、中間業務等其他金融業務,由甲方辦理或代辦。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或需要對協議中的有關條款進行修改、補充時,雙方應本著平等互利、互諒互讓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十、其他特別約定:
十一、本協議經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和甲方負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雙方公章後生效,有效期為五年,協議到期後是否續約由雙方商定。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副本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