診斷強迫症並不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精神科醫生診斷強迫症的主要依據有:家屬提供的患者病史(患病的時間、不好的表現等)、精神檢查(通過和患者交談得出檢查結果)、體格檢查、量表測查、實驗室的輔助檢查等。
● 強迫症應該注意和以下疾病相區分。
方法/步驟
精神分裂症:早期可有強迫症表現,但內容逐漸變得荒謬不可理解,無焦慮,痛苦等相應的情緒反應;自知力差,不積極要求治療或否認有病而拒絕治療;隨著病程發展,精神分裂症的特徵性症狀逐漸顯露。
抑鬱症:強迫症患者因疾病纏身,久治不愈,可產生抑鬱情緒,甚至出現消極觀念,但從無自殺行為,與抑鬱症的對外界缺乏興趣,思維遲鈍,行為緩慢及情緒低落有別。
顳葉癲癇:偶可出現強迫觀念和行為,呈發作性,並有其它顳葉癲癇的症狀,腦電圖,腦電地形圖等檢查可助鑑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