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柱四肢損傷鑑定標準
重傷一級
二肢以上離斷或者缺失(上肢腕關節以上、下肢踝關節以上)。
二肢六大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重傷二級
四肢任一大關節強直畸形或者功能喪失50%以上;臂叢神經幹性或者束性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正中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橈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神經肘部以上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骶叢神經或者坐骨神經損傷,遺留肌癱(肌力3級以下)。
股骨幹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脛腓骨骨折縮短5.0cm以上、成角畸形30o以上或者嚴重旋轉畸形。
膝關節攣縮畸形屈曲30o以上;一側膝關節交叉韌帶完全斷裂遺留旋轉不穩;股骨頸骨折或者髖關節脫位,致股骨頭壞死。
四肢長骨骨折不癒合或者假關節形成;四肢長骨骨折併發慢性骨髓炎;一足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50%以上。
一足的第一趾和其餘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離斷或者缺失4趾;兩足5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
一足第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任何三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
輕傷一級
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25%以上。
一節椎體壓縮骨折超過1/3以上;二節以上椎體骨折;三處以上橫突、棘突或者椎弓骨折。
膝關節韌帶斷裂伴半月板破裂;四肢長骨骨折畸形癒合;四肢長骨粉碎性骨折或者兩處以上骨折。
四肢長骨骨折累及關節面;股骨頸骨折未見股骨頭壞死,已行假體置換;骺板斷裂;一足離斷或者缺失10%以上;足跟離斷或者缺失20%以上。
一足的第一趾離斷或者缺失;一足除第一趾外的任何二趾離斷或者缺失;三個以上足趾離斷或者缺失;除第一趾外任何一趾及其相連的跖骨離斷或者缺失;肢體面板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45.0cm以上。
輕傷二級
四肢任一大關節功能喪失10%以上;四肢重要神經損傷;四肢重要血管破裂。
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脫位(尾椎脫位不影響功能的除外);外傷性椎間盤突出;肢體大關節韌帶斷裂;半月板破裂。
四肢長骨骨折;髕骨骨折;骨骺分離;損傷致肢體大關節脫位;第一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過趾間關節;一趾缺失。
兩節趾骨骨折;一節趾骨骨折合併一跖骨骨折;兩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關節脫位。
肢體面板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0cm以上。
輕微傷
肢體一處創口或者瘢痕長度1.0cm以上;兩處以上創口或者瘢痕長度累計1.5cm以上;刺創深達肌層。
肢體關節、肌腱或者韌帶損傷;骨挫傷。
足骨骨折;外傷致趾甲脫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尾椎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