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生活中很多男女因一時感情衝動和對法律知識的淡薄,揹著家人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不僅創造共同財富,還生兒育女。那麼,沒有合法婚姻保護所生的孩子與大家眾所周知的婚生子女具有平等的權利嗎,今天我們就什麼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繼承權這一問題進行簡單概括的闡述,請看如下解釋。

一、什麼是非婚生子女?

什麼是非婚生子女?具體定義如下:非婚生子女是指沒有婚姻關係的男女所生的子女。包括男女雙方未婚所生的子女或者已有婚姻關係的男或者女與婚姻關係以外的第三人發生性行為致孕所生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應當與婚生子女一樣,享受平等的權利,受到法律的保護。因此,我國婚姻法第19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應負擔子女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獨立生活為止。”

二、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繼承權?非婚生子女的繼承權,依法受法律保護。《婚姻法》第二十五條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該條的規 定,把非婚生子女的地位視同婚生子女,也就是說,婚生子女享有的一切權利,非婚生子女同樣享有,且不允許任何個人、組織、法人加以危害和歧視,由此而引起的侵權,由侵權人承擔完全責任。

那麼,對於養子女與父母形成了撫養關係,並辦理了合法的手續,即使父母離婚後,收養關係並未解除並且法院判決了一方要支付撫養費的,在這種形成的非婚生的情況下,是否有合法的繼承權。對於非婚生的父母再婚帶過去的繼子女,只要與繼父或母形成了撫養關係,法律對繼承又是怎樣規定的呢?請看以下的說明:

養子女,《婚姻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國家保護合法的收養關係,養父母和養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該條的規 定,是對合法成立的收養關係、因此而成立的養父母子女關係,與生父母子女關係完全等同,只有在養子女經合法手續解除關係後,這種地位才會喪失,除此,任何個人、組織、法人都不得解除這種關係或剝奪其地位。

繼子女,《婚姻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該條的規定明確了繼父母子女之間的關係,適用對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即繼子女取得了與親生子女同樣的法律地位。

關於“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難以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夫妻離婚後,人工授精所生子女的法律地位如何確定》的覆函明確了在婚姻關係存 續期間經夫妻協商同意,或雖未協商同意,事後丈夫認可的均適用《婚姻法》關於父母子女關係的規定,對於事先未經得丈夫同意,事後丈夫也不認可的,只確認了與其生育婦女的關係,對生育婦女而言,人工授精所生子女可視為非婚生子女。

以上是對什麼是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繼承權進行的概述,相信廣大讀者基本瞭解到了相關的內容。在現實生活中,非婚生子女涉及的問題會很多,不僅僅是繼承權的問題,可能還會涉及到撫養權、撫養費等相關問題。所以,遇到此類事件建議諮詢專業的婚姻家庭律師,幫助您全面的分析解決相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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