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煙臺科技學院考研專業目錄方法?

一、“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和職責:

“專升本”工作由學校“專升本”領導小組:組織和領導,各相關學院成立“專升本”工作小組,由黨政領導和相關年級負責人3—5人組成。學校“專升本”領導小組負責“專升本”工作的組織領導;確定“專升本考試”工作的原則、政策和辦法;研究“專升本”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審定“專升本”的報考名單;組織“專升本”綜合工作。

學院“專升本”領導小組負責本學院“專升本”工作的組織宣傳事項和實施工作;完成學生平時成績的統計及平時成績和綜合素質的排名;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完成“專升本”報名;完成彙總材料並上報。

二、“專升本”選拔條件和指標:

根據檔案規定,本次“專升本”選拔考試物件為普通類專科學生。選拔的優秀專科生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校期間政治思想表現優秀,遵紀守法,遵守校紀校規,文明禮貌,未受到任何處分。2.無重考、重修記錄。3.身心健康。4.平時(必修課程和限選課程)學習成績優秀和綜合素質好。

三、“專升本”選拔工作程式:

1.各學院要先完成報考可升本專業班級的學生的平時成績和綜合素質排名,從而確定選拔學生範圍。

2.符合上述“專升本”考試選拔條件的學生自願報名參加“專升本”綜合考試,並提交書面申請,提交考試學院。

3.各相關學院將報名材料彙總表交“專升本”小組辦公室稽核。

4.“專升本”領導小組稽核名單後,將公示7天,期滿後不再提示。

5.統一組織本次“專升本”考試,按照考試科目的順序依次進行。

6.考試成績以書面通知形式發到學生本人。

四、“專升本”錄取工作:

以“專升本”綜合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首先按各專業實考人數劃定錄取資格線,再按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考試成績將在錄取前公示7天。錄取過程中,如果有排名在錄取名額內的考生自願放棄“升本”,排名在錄取名額外的學生可按照排名順序依次遞補“升本”。

五、“專升本”學生教學管理:

根據檔案規定,“專升本”考試學生錄取後編入本科相應專業就讀(按九月份入學時計算)學習,考生在專科期間所修課程的學分認定為該本科專業畢業時應修學分;完成該本科專業的總學分方可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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