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攤的共用建築面積型別
方法/步驟
1、建在幢內為本幢服務的水、電、氣、暖通等相關裝置用房。
2、建在幢內為本幢服務的警衛室、信報間、消防控制室等管理用房。
3、牆體部分,包括外牆、套與共用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中,未計入套內牆體面積的其他牆體水平投影面積。
4、本幢內的水平通道、垂直通道、大廳、門廳等公共通行建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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