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之結演算法律制度(一)?

第一節 現金結算

第二節 支付結算概述

方法/步驟

第一節 現金結算

1. 渠道:① 付款人直接支付

② 付款人委託銀行,金融機構,非金融機構支付

2. 現金結算範圍:① 職工工資,津貼。

② 個人勞務報酬

③ 獎金

④ 勞保,福利費等國家規定的對個人的其他支出

⑤ 差旅費

⑥ 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價款

(除第⑤ ⑥, 超過使用現金的部分,以支票或銀行本票支付。需全額支付現金的,經稽核後予以支付。)

⑦ 結算起點(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⑧ 中國人民銀行確定需要支付現金的其他支出

3. 限額:開戶單位按照單位3-5天的日常零星開支確定留存庫存現金餘額。

第二節 支付結算概述

1概念:支付結算是指單位,個人在社會經濟活動中使用票據,信用卡,匯兌,託收承付,委託收款等結算方式進行貨幣給付及其資金清算的行為。

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是辦理支付結算的主體。銀行是支付結算和資金結算的中介機構。

2.支付結算基本原則:①恪守信用,履約付款

② 誰的錢進誰的賬,由誰支配

③ 銀行不墊款

1. 支付結算憑證填制要求:

① 出票日期要大寫。如:2016/3/22應該寫為:貳零壹陸年叄月貳拾貳日。(月,日出現“3”的,不應該在前面加上“零”。)

②中文大寫金額數字用正楷或者行書或者繁體字。

③ 大寫金額前加上“人民幣”,不得留空。

④ 大寫金額數字寫到“元”的,後加“整”字。寫到“角”的,可加可不加。寫到“分”的,不加。

⑤金額,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否則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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