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到很多網友紛紛反映以前飛過多次的移動電源竟然被機場安檢以安全隱患的原因禁止攜帶並沒收了,連託運都不行!到底是什麼新規呢?為了防止更多的朋友被坑,根據我的經歷,為您清晰解讀,助你瞬間CP爆棚,跨坑成功!!希望可以幫到大家。
工具/原料
計算器
新規釋出:
國際民航釋出: “2016年2月22日,國際民航組織頒佈臨時禁令,禁止所有可充電鋰電池通過客機的託運。(留意咯,只是禁止“託運”)這一禁令將至少延續至2018年。根據禁令,從2016年4月開始,全球範圍內的航空公司禁止在客機中託運鋰電池。” 新規還規定,旅客或機組成員為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等)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並且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准後可以裝在交執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裝置上,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攜帶。行動式電子裝置的備用電池必須單個做好保護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裝或以其他方式將電極絕緣,如在暴露的電極上貼膠帶,或將每個電池放入單獨的塑料袋或保護盒當中),並且僅能在手提行李中攜帶,經航空公司批准的100-160Wh的備用鋰電池只能攜帶兩個。飛行過程中裝有啟動開關的鋰電池移動電源(充電寶),應當確保開關處於關閉狀態。不得使用移動電源為消費電子裝置充電或作為外部電源使用;不得開啟移動電源的其他功能。”
中國民航釋出:2015年8月14日,中國民用航空局釋出了《關於重申民航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規定的公告》。公告明確指出:
一、嚴禁在托執行李中攜帶充電寶。
二、嚴禁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60Wh的充電寶;攜帶額定能量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充電寶,必須經航空公司批准且不得超過兩個。
三、嚴禁攜帶標識不清的充電寶。
四、嚴禁在飛行過程中使用充電寶。
五、嚴禁非個人自用目的攜帶充電寶。
對於違反上述規定者,公安機關將根據情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肅處理。
上述規定同時適用於機組人員。
這麼長一段文字還有100Wh,160Wh的數字符號? What’s that ?? 相信挺多人有些地方看不太懂吧,沒關係,我幫你一句話概括,簡單易懂:
“電子產品隨身背不託運,產品標籤引數不存在、不清晰的不要帶,移動電源容量超額的更不要帶,規定只能帶兩個,多的定被坑,保持關閉不使用,安全第一記心上。”
產品標籤引數是神馬?看下圖,看下圖(紅色圈裡的就是喲)舉例沃品移動電源的標籤大多都是鐳射鐳雕上去的,很夠高大上,至於那些貼上去或塑印的標籤,要帶飛的朋友可要保管好了,一旦掉了就飛不了咯
電池容量怎麼算超不超額呢?
掐指一算,輕輕鬆鬆告訴你怎麼算自己的移動電源的Wh是否≤100Wh,
首先,從我們的充電寶標籤裡面找到:10500mAh和5V 拿10500÷1000×5=52.5Wh
如果是20000mAh和5V呢,20000÷1000×5=100Wh 同樣不需備案,直接帶飛!
其他的無論標籤是多少毫安(mAh),多少伏(V)都可以照算的。就這麼簡單o(∩_∩)o
那麼,如果算出來的結果超過100mAh,建議大家還是不要帶了吧,手續確實麻煩多多,超過100Wh小於160Wh需要跟航空公司報備(請您在值機時主動與值機人員聯絡) ;
超過160Wh的大型鋰電池或電子裝置直接不要帶了,免得浪費表情啦,因為航空公司是禁止攜帶或託運的!
說到這裡我還要特別,特別,特別提示您:移動電源被沒收的乘客中八成是旅客隨身攜帶的移動電源屬於雜牌,安全不過關的移動電源,還有就是“三無”產品,產品上沒有任何容量標示,機場安檢人員根本無法判定其究竟能不能帶上飛機。
所以,大家在購買移動電源的時候一定要認準正規生產廠家,國內知名品牌正規廠家生產的移動電源都是嚴格執行ISO9001/ ISO14001質量環境管理體系、和7S現場管理體系的。我特別要提到的是國內資深移動電源生產廠家--沃品的移動電源還通過了3C、CE、FCC、UL、GS等一系列國際、國內產品安全及質量認證,讓每一位消費者買的放心、用的更安心,公認價效比高也是很多人喜歡的原因。
民航出臺此相關規定 源於充電寶存在安全隱患
事實上,早在2011年7月,民航局就公佈了《關於民航旅客行李中攜帶鋰電池規定的公告》,對旅客或機組成員個人自用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行動式電子裝置(手錶、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行動式攝像機等)作出過類似規定,而俗稱的“充電寶”其實屬於備用鋰電池。
多位機場安檢部門工作人員表示,鋰是極不穩定的金屬,含鋰的電池、充電寶在摩擦或碰撞中很易產生高溫、火花,如果將其直接放入行李中託運的話,就要經歷高空低氣壓環境等比平時更加嚴苛的環境考驗,一旦不慎起火,將危及飛行安全。此前,國內客機上就出現過充電寶冒煙、起火的情況,甚至還有旅客在飛機上使用充電寶給手機充電時發生爆炸。據媒體報道,2013年6月2日,南航CZ6917發生移動電源冒煙事件;7月29日海航HU7364發生移動電源爆炸事件。
民航局宣傳部部長鍾寧告訴記者,此次是專門針對旅客攜帶“充電寶”乘機發出公告,是為了再次強調飛行安全問題,“充電寶是近兩年的新生事物,有越來越多的旅客使用,不過也發現了很多‘三無’產品,這對飛機安全來說是很大的隱患,這也是此次民航局專門為此釋出公告的原因。”
“充電寶確實存在安全隱患,不讓託運就是為了一旦發生危險,能發現、好處置。”南京航空航天大學副教授顧勝勤表示。
知識大講堂:鋰電池是否真容易自燃,爆炸呢?
通常我們說的鋰電池最常見的有兩種,鋰離子和鋰聚合物,移動電源中含有鋰或鋰離子電池芯。鋰是不穩定金屬,鋰電池在高空環境遇熱後很容易引起自燃,如果將鋰電池放入行李中託運,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裡容易受到擠壓或碰撞,給飛行帶來安全隱患。
目前鋰離子電池的生產技術已經非常成熟,只要在日常使用時避免高溫、短路、過充、穿刺等情況的出現,都能夠避免我們所說的“爆炸”、起火等意外情況的出現。
總結:不同的航空公司對報備要求嚴格程度各不相同,甚至對隨身攜帶還是託運的要求也不相同,這次我們以首都機場官方微博公佈的相關規定進行解讀,這也是國際民航組織頒佈的規定。雖然按照帶一部手機,一部平板,一個膝上型電腦、一臺數碼相機,這些確實不超規定,但實際情況航空公司的安檢部門會有具體規定,大家在登機前不妨先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