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鄉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須知?

階梯電價

方法/步驟

居民階梯電價

居民階梯電價是指將現行單一形式的居民電價,改為按照客戶消費的電量分階段定價,用電價格隨用電量的增加呈階梯狀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

重慶市城鄉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須知

居民階梯電價執行範圍

居民階梯電價執行範圍為重慶市境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居民使用者。“一戶一表”的居民用電按照供電企業抄表週期執行階梯電價。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使用者,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每度提高2分。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使用者按合表居民使用者電價標準執行。

重慶市城鄉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須知

居民階梯電價分檔標準

“一戶一表”城鄉居民客戶(不滿1千伏)

第一檔:0-2400度(含) 0.52(元/度)

第二檔:2401-4800(含) 0.57(元/度)

第三檔:4801度(含)以上 0.82(元/度)

重慶市城鄉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須知

居民年階梯電價電費算例

某低壓居民一戶一表使用者,兩月抄表(奇數月),抄表例日5日,2016年1月5月抄見電量1000度,2016年3月5日抄見電量1500度,則該使用者2016年1月、3月電費計算如下:

1.2016年1月電費:

第一檔:1000度*0.52(元/度)=520元

總電費:520元

2.2016年3月電費:

該年第一檔分檔電量1月已用1000度,剩餘1400度,3月1400度執行第一檔,剩餘100度執行第二檔。

第一檔:1400度*0.52(元/度)=728元

第二檔:100度*0.57(元/度)=57元

總電費=728元+57元=785元

重慶市城鄉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須知

一戶多人口電價政策

政策內容:人口數4人以上(不含4人)的“一戶一表”居民使用者,每月每戶增加100度第一檔基礎電量

重慶市城鄉居民階梯電價用電須知

一房多戶電價政策

政策內容:對對戶合租、合住整棟房屋共用一個戶表的使用者,可提出合表分戶申請,經供電企業甄別後,具備分戶條件的,應予已分戶計量並執行居民階梯電價;不具備分戶條件的,執行居民合表使用者電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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