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自媒體時代微博言論的邊界?

據中國網際網路絡資訊中心釋出的《第29次中國網際網路絡發展狀況調查統計報告》,截至2011年12月底,中國網民數量突破5億,達到5.13億。這其中,微博作為新興網際網路應用迅速擴散,目前有近半數網民在使用,成為網民獲取新聞資訊的重要渠道。從某種意義上講,我們已經進入了微博時代。在微博平臺,網民得以借用現代化、電子化的手段,向不特定的大多數或者特定的單個人傳遞規範性及非規範性的資訊。每一個網民都可以是資訊的創造者、傳播者及接受者,“媒體”這一概念在微博時代已經被賦予了新的含義,自媒體時代的興起是一種趨勢。在這種背景下,網民的言論自由可以說被無限放大,隨心、隨處發微博不僅方便快捷,更成了當下網民的時尚。尤其是在中國,由於平面媒體以及其他媒體的言論管制,微博成為當前最重要的言論平臺之一,至少它已成為即時新聞最重要資訊源頭的聚散地。

方法/步驟

由於某些因素,言論自由在我國公眾心中長期佔據著道德高地,只要提及限制言論自由,就可能被認為是站在“民意”的對立面上。不少人認為,言論自由應當是無邊界的,他們很可能引用伏爾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所說的,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來支援其觀點。但是筆者以為那些倡導言論自由無邊界的人其實是誤解了言論自由的內涵。找律師網指出我們所推崇的“言論自由”,最早興起於歐美國家,比如在美國,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創設了表達自由的權利。但是美國創設這一權利的初衷,是為了解除政府對公共事務討論施加的種種限制,也就是說言論自由是在對抗公權力的背景下產生的,其適用範圍也是有限的,並不能無限適用到私權利領域內。美國憲法所說的“言論自由”也與不少人理解的說話表達不受限制是有很大不同的。

事實上,言論自由是一把雙刃劍,在促進民主政治發展的同時,也可能對國家、社會以及他人造成傷害。正如美國大法官卡多佐所說:“作為一個法律概念,自由包含了一個潛在的矛盾。最嚴格意義上的自由是對法律的否定,因為法律就是約束,無約束則導致無政府狀態。另一方面,打破約束的無政府狀態將使自由成為強人和寡廉鮮恥之人的專有物。”因此,洛克說:“自由不是‘人人都可為所欲為’。”法律貓指從當今世界範圍看,各國都對某種不適當的言論加以禁止,甚至在《刑法》中設定若干以語言作為行為方式的犯罪。因此,所謂的“言論自由無邊界”其實是一個偽命題。

但是硬幣的另一面是由於微博言論的高度自由化及缺乏必要的監管,網路欺詐、侵犯他人隱私、謾罵惡搞、虛假訊息和色情暴力等不道德甚至是不法行為充斥其間,並且由於網際網路的傳播,造成了十分惡劣的影響。因此,如何實現自媒體的良性發展,讓微博使用者為自己的行為負責,遵守相關法律規定,理性約束自身的言行,是當前微博治理中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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