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統思維(分而剖之,總而概之)
1、內涵:系統是由若干元素有機結合的整體。系統思維要求全視角把握物件。系統思維具有立體性和系統性。
2、方法:
①綜合法:從整體、全域性考慮。
②結構法:組成系統的部分與部分之間的組合是否合理。
③要素法:相對具有重要意義的組成屬性稱之為要素。
④功能法:為使系統呈現最佳態勢,調整甚至改變某些部分的功能作用。(如丟車保帥)
二、邏輯思維(非此即彼,判斷推理。)
1、內涵:把感性認識抽象成概念,運用概念進行判斷,並按人為制定的邏輯規則進行推理。
邏輯思維具有規範性、嚴密性和確定性。
2、方法:
①定義法:用簡潔語句揭示物件本質屬性或特有屬性。
②歸類法:按照一個標準,按照屬種關係分層逐級進行。
三、辯證思維(亦此亦彼,對立統一)
1、內涵:辯證思維要求以動態發展的眼光把握物件。聯絡、發展的觀點是辯證法的基本觀點。對立統一律、質量互變律、否定之否定律是辯證法的基本規律。
2、方法:
①聯絡法:用普遍聯絡的眼光,從空間上考察物件的橫向聯絡。
②發展法:用變化發展的眼光,從時間上考察物件的過去、現在、將來的縱向發展過程。
③全面法:用全面的眼光,從時空整體上考察物件的橫向聯絡和縱向發展過程。換言之,多角度、多方位。
四、發散思維(擴散求異,觸類旁通)
1、內涵:在短時間內,生髮儘可能多的思維觀念,並較快適應、消化新的思想概念。發散思維具有多樣性、變通性和獨特性。
2、方法:
①一般方法:由點及面,由因及果,由果及因。
②假設推測:無限可能。荒謬的未必不可轉換為合理可行的。
③集思廣益:群策群力。